王某某(福建人)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案,于2013年5月15日被涪陵区公安局刑事拘留。2013年5月21日其父王XX慕名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作为重庆唯一的专业刑事辩护品牌律师事务所和张智勇主任在刑事案件代理和辩护方面的名声和荣誉,专程千里迢迢从福建漳州到重庆来咨询,张智勇主任和资深律师罗林接待了他。首先张主任介绍了智豪所在办理刑事案件的专业化部门的分类和专长,第二,听取了王XX关于其子涉案的基本情况介绍,第三张主任就有限的情况从法律程序和案件实体性质方面作出了精辟的分析。王XX及家人通过慎重考虑决定立即委托智豪律师事务所指派罗林律师主办担任王某某在侦查、审查起诉、一审阶段的辩护人。按照智豪所的办案要求和服务承诺,罗林律师经案前准备,决定于2013年5月22日一早到羁押看守所依法第一次会见王某某,立即其归案情况和涉案的情况,带去其家人的关心;为其提供专业的涉及本案的刑事法律咨询和刑事案件程序的介绍;并通报智豪所和主办律师在本案侦查阶段将要开展的工作。会见后,律师还将依法向办案单位告知嫌疑人家属委托律师的情况,并依法了解本案涉嫌的罪名和已固定掌握的证据基本情况等。回渝后,律师还将与委托人见面沟通交换意见。现本案在办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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