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豪代理的2001年重庆首例重医大附属某医院某知名专家某刊物主编在全国性的大型胃病学术研讨会期间会务费受贿案,该案一审被判处五年,经智豪团队代理后认为,其中全部的受贿金额应认定为侵占罪,后中级法院直接依法改判缓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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