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饶某某,1967年5月X日生,九龙坡人,系某大型国有企业下属某公司负责人,因涉嫌职务侵占两百余万元,被重庆市某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其母经咨询多家律师事务所,最后确定委托智豪刑辩律师团队代理该案。律所指派专职律师依法会见嫌疑人调查了解其负责的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刑辩团队律师并对该案综合研究分析,形成该案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定性有错误的初步意见。该案犯罪嫌疑人已于近日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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