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放 吕某,男,1958年生,因涉嫌容留介绍卖淫罪于2009年12月14日被市公安局某区局刑事拘留。2010年1月7日被逮捕。2010年4月3日向某区法院起诉,公诉机关指控吕某供认2009年4月至7月期间,吕某租赁某地点开设美容厅,容留黄某、曾某、王某、刘某、王某等卖淫女卖淫十余次。应以介绍容留妇女卖淫罪追究刑事责任。
智豪刑辩团队分析后认为,本案应从有罪罪轻的辩护思路着手,及提出有卖淫女供认的10余次卖淫次数证据不足等辩护观点向法院提出。最终吕某被某区法院以(2010)X法刑初字第175号判决判处吕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二年。
上一篇:吕某涉嫌容留介绍卖淫罪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 相关阅读:
- · 抓住辩护要点,容留、介绍卖淫罪成功缓刑
- · 张某涉嫌容留他人卖淫罪 智豪律师成功助其取保候审,撤销案件
- · 重庆人何某涉嫌容留卖淫罪 成功取保候审
- · 重庆人何某涉嫌容留卖淫罪 成功取保候审
- · 重庆沈某容留卖淫案 智豪律所辩护获缓刑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