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某某涉嫌犯强奸罪案二审辩护意见4

2018-01-11来源:未知浏览次数:

4、证人刘某对案发现场的描述与现场勘验照片不符。
刘某的证言与现场勘验照片不符。刘某在证言中提到“房间很乱【P51】,该房间指蒋某所在的房间,即主卧。但根据现场勘验照片,主卧室收拾的井井有条。
5、梅某某、张凤、刘某的证言系传闻证据,不能证实康某某采取暴力手段欲与蒋某发生性关系
梅某某等人的证言系传闻证据,该证言的来源并非形成于三位证人的亲眼所见,而是来自蒋某的陈述。且该证言与案件核心定罪实——康某某采取暴力手段欲与蒋某发生性关系,不具有关联性。
综上,辩护人认为梅某某、刘某某的证言系传闻证据,不是直接感知,不能证实强奸事实的发生,且与在案其他证据相矛盾,不能得到其他证据印证,真实性存疑,依法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二、伤情照片、门诊病历不是直接证据,不能证明蒋某身上的伤系康某某所为,与本案不具有关联性,不能作为证据,依法效应当排除
蒋某身上的伤痕虽然客观真实,但在证明方向上却不是唯一的,而是存在多维性的特点,即使结合蒋某的陈述,也不能证明该伤痕系康某某为强奸蒋某,采取暴力手段所致。
1、伤情照片、门诊病历不能证明上诉人康某某是否使用暴力手段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行为,不是直接证据,因此,一审判决认定伤情照片、门诊病历的性质错误。
2、伤情照片、门诊病历不能证明蒋某身上的伤系系康某某所致,也不能证明蒋某身上的伤系案发当天所致,与本案并无关联性,不能作为证据使用,更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3、且该伤痕所在位置,均在蒋某自身的可控范围内,不排除是蒋某自己抓伤自己导致伤痕的出现。
 
三、被害人蒋某证言的证明力低于上诉人康某某,依法不足采信。
强奸案件的证据具有特殊性。在本案中,直接证明强奸行为是否成立的直接证据和原始证据只有被害人蒋某的陈述。但在这种“一对一”的情况下,简单地采信被害人陈述是不正确,容易导致错案、冤案的发生。
辩护人根据案发的时间顺序,详细罗列蒋某的陈述不能得到其他证据印证,且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和无法解释的合理怀疑的细节,提请法庭注意:
(一)蒋某的陈述缺少证据印证,出现多处无法排除的矛盾及无法解释的合理怀疑
 1、根据蒋某的陈述,案发时,蒋某是在客厅看电视。但是,根据辩护人与康某某会见时,康某某陈述客厅的电视是坏的,且康某某的父母告知事后电视送至维修点修理。辩护人认为蒋某的陈述与案件客观事实不符,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
2、根据蒋某的陈述,上诉人康某某强行将蒋某从客厅抱起报纸康某某的房间,且蒋某用手推康某某进行反抗。结合常理推断,在蒋某的腋下部位应当有因蒋某奋力挣扎且康某某不松手导致的擦伤痕迹。但是根据事后及时固定“蒋某受伤照片”,并无此方面的证据。
3、根据蒋某的陈述,蒋某被康某某压在床上后,蒋某一直挣扎,但康某某力气很大,一直压制自己。根据现场勘查照片显示,案发现场的床上系凉席。蒋某被康某某压着,大力挣扎并且逃脱后,又被压制在床上,必然导致其身上存在于凉席摩擦产生的伤痕。但是根据事后及时固定“蒋某受伤照片”,并无此方面的证据。
在分析被害人陈述本身的内容时,针对被害人陈述证明力的分析,应当结合案发的时间、地点、条件、环境,注重对细节的分析,看细节的陈述是否符合逻辑和常理。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相关阅读:
· 石某涉嫌组织卖淫罪及行贿罪一案辩护词
· 冯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辩护词2
· 冯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辩护词1
· 石某涉嫌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案辩护词3
· 石某涉嫌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案辩护词2
更多经典案例:
· 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副部级)贪污、受贿、内幕交易案,获轻判
· 云南省原常委、统战部长、政协副主席黄毅受贿案,张智勇出庭辩护
· 张智勇辩护的贵州原副省长李再勇职务案宣判
· 受贿1185万到185万,消失的千万巨款去哪里了?
· 贵州省原政协副主席周建琨受贿案开庭
媒体对我们的原文报道:
· 张智勇律师就赵某某案件开庭审理接受东方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卫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快递乱象接受重庆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江苏卫视台电话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代写年终总结接受重庆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重庆新闻频道专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赵红霞案件开庭接受中新网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交警开房丢枪接受深圳都市频道采访
· 张智勇律师在安徽卫视出镜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