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甲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滦县人民检察院起诉

2017-11-13来源: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浏览次数:

被告人王某甲,男性,汉族,小学文化程度,滦县**钢厂工人,户籍所在地河北省滦县,住滦县**镇**村**号。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于2016年12月22日被滦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6年12月28日被滦县公安局取保候审,2017年7月3日经本院决定取保候审。
 
本案由滦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王某甲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于2017年4月27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17年4月28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同日已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本院于2017年5月31日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17年6月12日补查重报。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6年12月21日15时许,被告人王某甲驾驶遮挡号牌的冀******灰色夏利轿车,沿迁曹公路行驶至滦县茨榆坨镇东海特钢钢厂1号门附近时,遇民警巡查。被告人王某甲为逃避检查,不服从交警指挥,不顾其他行人和车辆安全,强行驾车逃跑,冲撞警车,并与骑自行车的金某甲、骑摩托车的彭某甲相撞,直至逃跑至茨榆坨镇西长坨村北撞树后方停车。后被告人王某甲拨打110电话投案并驾车返回与彭某甲相撞的地点,被民警控制。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物证:冀******灰色夏利轿车及被撞警车(拍照固定);
书证:滦县公安局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接受证据材料清单,茨榆坨卫生院诊断证明书,协议书,谅解书,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户籍证明信等;
证人证言:证人张某某、彭某乙、金某乙、王某乙、商某某、李某某的证言;
被害人彭某甲的陈述;
被告人王某甲的供述与辩解;
鉴定意见:滦县公安局法医损伤检验鉴定室滦公法损鉴临床字[2017]032号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
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现场勘验检查笔录。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甲驾为逃避民警检查,不顾他人安全,驶机动车在道路上随意掉头,冲撞警车,并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滦县人民法院
检察员:刘向红   
2017年7月24日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相关阅读:
· 王某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 贾某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 魏某某等涉嫌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被宣汉县人民检察院起诉
更多经典案例:
· 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副部级)贪污、受贿、内幕交易案,获轻判
· 云南省原常委、统战部长、政协副主席黄毅受贿案,张智勇出庭辩护
· 张智勇辩护的贵州原副省长李再勇职务案宣判
· 受贿1185万到185万,消失的千万巨款去哪里了?
· 贵州省原政协副主席周建琨受贿案开庭
媒体对我们的原文报道:
· 张智勇律师就赵某某案件开庭审理接受东方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卫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快递乱象接受重庆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江苏卫视台电话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代写年终总结接受重庆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重庆新闻频道专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赵红霞案件开庭接受中新网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交警开房丢枪接受深圳都市频道采访
· 张智勇律师在安徽卫视出镜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