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寻衅滋事罪智豪辩护为不起诉

2013-09-26来源:未知浏览次数:

案情简介:嫌疑人王某、 男、 汉族、重庆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于2013年2月被拘留关押于某区看守所
 
嫌疑人的家属于2013年2月27日慕名前来找到智豪律所团队,经咨询后,最后选择委托本所资深刑二部律师承办。
 
接受委托后立即找到相关办案单位联系接洽,依法先后多次会见了王某,了解案情;并到重庆市某区公安局交换意见。经智豪刑辨团队集体讨论,辩护人提出以下意见:一是嫌疑人刘某系初犯、犯罪情节轻微危害后果不严重。二是到案后一直如实供述。辩护人同时与侦查人员积极交换意见,并作嫌疑人家属的工作积极赔偿被害人。该案后转为轻伤自诉案件,经协商赔偿被害人后,被害人谅解撤诉。该案智豪律师辩护后获得了圆满及成功解决。
 
智豪刑事律师团队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相关阅读:
· 重庆王某故意杀人判死刑,二审辩护成功证据不足改判死缓
· 王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制作虚假社保材料100余份,经智豪律师辩护后获判缓刑
· 王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致人死亡,一审无期,经智豪律师辩护二审从轻处罚有期徒刑十五年
· 刘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伙同十余人打伤一人致轻伤、二人轻微伤,智豪律师为其成功争取缓刑
· 王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智豪律师成功辩护,终始公安机关撤案
更多经典案例:
· 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副部级)贪污、受贿、内幕交易案,获轻判
· 云南省原常委、统战部长、政协副主席黄毅受贿案,张智勇出庭辩护
· 张智勇辩护的贵州原副省长李再勇职务案宣判
· 受贿1185万到185万,消失的千万巨款去哪里了?
· 贵州省原政协副主席周建琨受贿案开庭
媒体对我们的原文报道:
· 张智勇律师就赵某某案件开庭审理接受东方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卫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快递乱象接受重庆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江苏卫视台电话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代写年终总结接受重庆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重庆新闻频道专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赵红霞案件开庭接受中新网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交警开房丢枪接受深圳都市频道采访
· 张智勇律师在安徽卫视出镜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