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案件中的证据链构建与口供陷阱

2024-07-25来源:智豪所浏览次数:

文 / 张智勇律师

引言:
在错综复杂的反复斗争中,探讨受贿罪金额认定这一核心问题时,是每一位涉案当事人最为关切的问题,法律从业者也深感其重要性。我基于与多位资深办案人员的交流经验,以及个人执业过程中的实际案例,尝试从法律实践的角度,为这一问题提供更为客观、全面的分析。



有一种观点认为:在项目或工程发包存在经济问题时,可依据工程利润的10%至30%来预估受贿金额,甚至存在官员与老板“五五分成”的情况,也凭经验或猜测来预估一个行受贿的金额,进而进行调查和突破。


我不认可这种观点,这种做法极易陷入“有罪推定”的误区。在法治社会中,我们强调的是“重事实、讲证据”,无论是何种刑事案件,定罪处罚都必须建立在充分、确凿的证据链之上。

 

对于受贿罪的认定,构建完整且客观的证据链至关重要。值得注意的是,在实践中受贿的案件都有一个显著的特点:依靠双方口供定案。但仅凭口供定案显然不够严谨,在受贿罪案件中,尤其需要警惕这种先入为主的偏见。即使面对双方口供一致的情形,我们也应当积极寻找并验证客观证据,这包括但不限于受贿款的来源、流转过程、最终去向,以及双方当事人的供述与辩解等,构建更加稳固的证据体系,以验证口供的真实性。

 

案例分享:

我曾代理过一起受贿案件,行贿人声称他是让财务人员把钱取出来,然后在某建筑物的地下停车场向受贿官员交付了贿款。然而,我们在仔细比对时间线、查阅电子地图并实地考察后,我们发现该时间段内该地点尚为荒地,根本不存在所谓的某建筑物的停车场。我们顺势提出该笔受贿指控难以成立,成为案件逆转的关键。

 

受贿罪的金额认定是一个复杂而严谨的过程,没有捷径可走,需要法律工作者全面、细致地审查案件材料,警惕任何形式的“有罪推定”,寻找构建完整、客观的证据链,确保每一个案件得以公正处理。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相关阅读:
· 受贿罪被留置调查家属保姆级指南,刑案当事人如何自救
· 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在企业改制过程中的渎职行为的认定
· 关于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的法律问题
· 受贿罪的认定问题
· 受贿罪情节认定标准
更多经典案例:
· 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副部级)贪污、受贿、内幕交易案,获轻判
· 云南省原常委、统战部长、政协副主席黄毅受贿案,张智勇出庭辩护
· 张智勇辩护的贵州原副省长李再勇职务案宣判
· 受贿1185万到185万,消失的千万巨款去哪里了?
· 贵州省原政协副主席周建琨受贿案开庭
媒体对我们的原文报道:
· 张智勇律师就赵某某案件开庭审理接受东方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卫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快递乱象接受重庆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江苏卫视台电话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代写年终总结接受重庆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重庆新闻频道专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赵红霞案件开庭接受中新网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交警开房丢枪接受深圳都市频道采访
· 张智勇律师在安徽卫视出镜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