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经手、管理公款的职务之便,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

2019-01-03来源:OpenLaw浏览次数:

被告人丁某某,男,1957年11月8日出生。
 
因涉嫌挪用公款犯罪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于2011年6月15日决定对其刑事拘留,2011年6月16日被取保候审
 
辩护人潘胜超,河南潘胜超律师事务所律师。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以豫汴鼓检刑诉(2011)16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丁某某犯挪用公款罪,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段庆霞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丁某某及其辩护人潘胜超到庭参加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6月至12月期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开封监管分局联合开封市公安局对全市金融机构持枪人员和一线临柜人员在汴京饭店进行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被告人丁某某从汴京饭店领回培训结余款10万余元,并存入其个人在中国工商银行的卡号为4897353100006650的全球通银行卡中。
 
2010年10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丁某某未经银监局领导同意,私自将培训结余款中的53137元分多次取出,归其个人使用,至2011年6月15日案发时未归还。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丁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经手、管理公款的职务之便,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的行为侵犯了公款的使用权,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被告人丁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挪用公款罪的罪名及犯罪事实没有异议。
 
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挪用公款罪不持异议,辩称被告人系初犯,主观恶性较小,案发后能如实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积极退款,未造成严重后果,应依法从轻处罚。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丁某某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开封监管分局办公室副主任科员,银行业安全保卫工作专干。
 
2010年6月至12月期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开封监管分局联合开封市公安局,对全市金融机构持枪人员和一线临柜人员在汴京饭店进行集中培训。
 
培训结束后,经有关领导同意,2010年6月和12月二次培训结余款94097元和11934元由被告人丁某某保管。
 
2010年10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丁某某未经银监局领导同意,私自将培训结余款中的53137元分多次取出个人使用。
 
2011年6月16日被告人退回挪用款53500元。
 
上述事实,被告人丁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公诉机关当庭出示的被告人丁某某供述,证人余××、程××、张××、李一×、庞××、白××、李二×证言,书证:银监局证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汴银监通(2010)38号文件、开封市汴京饭店查账证明、金融机构人员培训开支情况汇总表、银行业培训与饭店决算表、金融机构培训结余及开支情况表、牡丹卡账户历史明细、财务收款收据、(2011)金刑初字第83号判决书等证据在案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丁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经手、管理公款的职务之便,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
 
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被告人丁某某案发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归还全部挪用款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第一款  、第三十七条  的规定,经审委会研究决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丁某某犯挪用公款罪,免予刑事处罚。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相关阅读:
· 重庆南川区律师辩护 挪用公款罪判几年
· 重庆城口县律师辩护 挪用公款罪构成要件
· 刘某因挪用公款罪被四川省富顺县人民法院判决
· 曾某因挪用公款罪被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判决
· 王某因挪用公款罪被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判决
更多经典案例:
· 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副部级)贪污、受贿、内幕交易案,获轻判
· 云南省原常委、统战部长、政协副主席黄毅受贿案,张智勇出庭辩护
· 张智勇辩护的贵州原副省长李再勇职务案宣判
· 受贿1185万到185万,消失的千万巨款去哪里了?
· 贵州省原政协副主席周建琨受贿案开庭
媒体对我们的原文报道:
· 张智勇律师就赵某某案件开庭审理接受东方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卫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快递乱象接受重庆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江苏卫视台电话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代写年终总结接受重庆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重庆新闻频道专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赵红霞案件开庭接受中新网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交警开房丢枪接受深圳都市频道采访
· 张智勇律师在安徽卫视出镜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