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甲涉嫌单位行贿罪被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2017-12-08来源: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浏览次数:

被告单位沈阳**电缆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55998****,单位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路**号,法定代表人王某甲。
 
被告人王某甲,男,汉族,大专文化,系沈阳**电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街**号**楼**号。2015年6月24日因涉嫌行贿罪被抚顺市公安局东洲公安分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15年6月30日被取保候审,2016年6月30日被监视居住。
 
本案经抚顺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本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终结,于2016年6月29日以被告单位沈阳**电缆有限公司、被告人王某甲涉嫌单位行贿罪,移送审查起诉,本案受理后于2016年6月30日已告知被告人王某甲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王某甲,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单位沈阳**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于2011年和辽宁**电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集团”)签订代理协议,作为某集团的代理商向某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某矿业集团”)销售电缆,**有限公司为得到某矿业集团的电缆采购计划和尽快全额获得电缆货款,其法定代表人王某甲于2011年10月到2015年3月期间,分多次给予某矿业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刘某某好处费人民币205万元、英镑4万元,后**有限公司在电缆采购计划和电缆货款结算方面得到刘某某的照顾。
 
被告人王某甲于2015年6月23日经侦查人员电话传唤到案。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案件来源、到案经过等书证;2、证人王某乙等人的证言;3、被告人王某甲的供述和辩解。
 
本院认为,被告单位沈阳**电缆有限公司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情节严重,被告人王某甲系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单位及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单位行贿罪追究被告单位及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
检 察 员:颜怀忠   
代检察员:刘  健   
2016年7月28日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相关阅读:
· 郭某某涉嫌单位行贿罪被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 徐某某涉嫌单位行贿罪被黑龙江省桦川县人民检察院起诉
· 符某某涉嫌单位行贿罪被马尾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 高某某涉嫌单位行贿罪被吉林省扶余市人民检察院起诉
· 冯某某涉嫌单位行贿罪被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更多经典案例:
· 中医扎针致人死亡?非法行医罪10年刑期变2年!
· 关押500天:零口供强奸案的无罪逆转
· 保住公职!监区长犯虐待被监管人罪,成功免于刑事处罚
· 41公斤炸药,非法储存爆炸物罪成功不起诉!
· 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副部级)贪污、受贿、内幕交易案,获轻判
媒体对我们的原文报道:
· 张智勇律师就赵某某案件开庭审理接受东方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卫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快递乱象接受重庆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江苏卫视台电话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代写年终总结接受重庆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重庆新闻频道专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赵红霞案件开庭接受中新网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交警开房丢枪接受深圳都市频道采访
· 张智勇律师在安徽卫视出镜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