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齐某某,男,汉族,高中文化。2016年2月因涉嫌盗窃罪被某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现案件处于侦查阶段。齐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智豪律师接受委托后,于当日立即前往看守所会见了当事人齐某某,了解案件情况。
会见中,智豪律师了解到:齐某某与张某系恋人关系,同居期间,齐某某将张某交给其的一张信用卡进行了透支,款项用于了二人共同开销。后二人分手,张某遂控告齐某某盗窃。
二、律师辩护
为了详细了解案件细节,争取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智豪律师多次会见嫌疑人齐某某,随后承办律师将本案提交全所律师集体讨论,智豪律师为争取为齐某某申请取保候审提供了大量的意见和建议。
后智豪律师向承办机关多次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与承办机关沟通齐某某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应当及时为其解除强制措施。
三、案件结果
最终,意见得到了承办机关的采纳。承办机关以需要继续侦查为由为齐某某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
随后智豪律师会见当事人,并告知其即将办理取保候审手续的相关情况。
四、关联法律法规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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