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系重庆某校在校学生,因社会经验不足,不慎结交了多名社会青年,并与之多次实施盗窃他人摩托车的行为,最终案发被检察机关以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智豪律所在接受王某家属委托后,指派律师担任本案的承办律师,负责王某案件的一审辩护等事项。
对于在校学生而言,因缺乏足够的社会经验,其心智一般尚未定型,易被外界因素所影响。本案中王某伙同多人实施盗窃摩托车的行为,虽然盗窃标的物价值2万余元,但从王某的犯罪行为方式来看,可发现王某对实施犯罪行为并无太大的心理支持与行为支持。在涉案的多次盗窃行为中,王某负责的都是放风等辅助性行为,主要原因即在于王某主观上并无成熟性的犯罪意图,更多的是出于贪图蝇头小利、寻求心理刺激等坏念头。另外,在校学生仍处于受教育阶段,可塑性更大,对其实施的不当行为应当以引导和教育为主,慎用刑罚尤其是重刑。本案王某在朋友的伙同下实施了盗窃的犯罪行为,但在案发后,在家人、学校老师、领导以及承办律师的教育下,也能够深切的认识到自己的过错以及给社会带来的不利后果,因而在被讯问时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愿意主动退回赃款,好好补偿被害人。相对于其他犯罪人而言,在校学生的教育空间与重塑空间都更大,尤其是被告人在自我悔过后所做的一系列弥补措施也能够及时修复被害人的损失,因此对在校学生犯罪的情形应当适当予以区别对待,量刑时要充分考虑其量刑情节,从宽予以处罚。
现实中很多在校学生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更多的是因为缺乏正确价值观的引导,在刑法对其进行事后教育的同时,社会也应当以更宽容的心态对罪错学生予以处理。王某之前并无犯罪记录,初次实施的犯罪行为也是对社会法益影响较小的非暴力性犯罪,虽然其年龄已经达到了刑法所规定的应负刑事责任的阶段,但在司法中仍应充分考虑其在校学生心智仍在塑造过程中的事实以及犯罪标签可能给他未来漫长岁月带来重大不利影响的可能性,对其从宽处罚。这既是充分考虑在校学生犯罪情形中量刑影响因素的表现,也是刑罚目的更好实现的途径之一。
承办律师在了解案情后,充分考虑本案的特殊性,情与法相结合,制定了相应的辩护策略。法院在听取各方意见后后,对承办律师的大部分意见予以采纳。最终认定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壹万肆仟元。其中,律师所提出的犯罪金额问题相当专业,受到检察机关的充分重视,最终将起诉的犯罪金额降了下来,直接影响了被告人的量刑幅度,受到了当事人及其家属的一致认可。
对于在校学生而言,因缺乏足够的社会经验,其心智一般尚未定型,易被外界因素所影响。本案中王某伙同多人实施盗窃摩托车的行为,虽然盗窃标的物价值2万余元,但从王某的犯罪行为方式来看,可发现王某对实施犯罪行为并无太大的心理支持与行为支持。在涉案的多次盗窃行为中,王某负责的都是放风等辅助性行为,主要原因即在于王某主观上并无成熟性的犯罪意图,更多的是出于贪图蝇头小利、寻求心理刺激等坏念头。另外,在校学生仍处于受教育阶段,可塑性更大,对其实施的不当行为应当以引导和教育为主,慎用刑罚尤其是重刑。本案王某在朋友的伙同下实施了盗窃的犯罪行为,但在案发后,在家人、学校老师、领导以及承办律师的教育下,也能够深切的认识到自己的过错以及给社会带来的不利后果,因而在被讯问时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愿意主动退回赃款,好好补偿被害人。相对于其他犯罪人而言,在校学生的教育空间与重塑空间都更大,尤其是被告人在自我悔过后所做的一系列弥补措施也能够及时修复被害人的损失,因此对在校学生犯罪的情形应当适当予以区别对待,量刑时要充分考虑其量刑情节,从宽予以处罚。
现实中很多在校学生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更多的是因为缺乏正确价值观的引导,在刑法对其进行事后教育的同时,社会也应当以更宽容的心态对罪错学生予以处理。王某之前并无犯罪记录,初次实施的犯罪行为也是对社会法益影响较小的非暴力性犯罪,虽然其年龄已经达到了刑法所规定的应负刑事责任的阶段,但在司法中仍应充分考虑其在校学生心智仍在塑造过程中的事实以及犯罪标签可能给他未来漫长岁月带来重大不利影响的可能性,对其从宽处罚。这既是充分考虑在校学生犯罪情形中量刑影响因素的表现,也是刑罚目的更好实现的途径之一。
承办律师在了解案情后,充分考虑本案的特殊性,情与法相结合,制定了相应的辩护策略。法院在听取各方意见后后,对承办律师的大部分意见予以采纳。最终认定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壹万肆仟元。其中,律师所提出的犯罪金额问题相当专业,受到检察机关的充分重视,最终将起诉的犯罪金额降了下来,直接影响了被告人的量刑幅度,受到了当事人及其家属的一致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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