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家人胁迫认罪,这是合法的吗?

2025-09-18来源:智豪所浏览次数:

我今天讲干货,讲一个很多人关心的问题:办案时用抓老婆孩子来逼迫当事人认罪,这种口供能不能打掉?有没有用?能不能翻盘?

图片为AI制作,仅作示意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已经明确给出了指导案例,讲得非常清楚。

先说法律依据——
我们国家《刑事诉讼法》有明确规定:不得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特别是不得以威胁、引诱、欺骗、暴力等手段取得被告人的口供。
简单说,就是——你不能通过抓老婆、抓孩子、威胁家人来逼一个人认罪。这种口供属于非法证据,不能用来定罪。

再说
家人是人的底线。很多职务犯罪的当事人,哪怕自己再硬气,一听到我们正在找你老婆”“你女婿公司我们已经关注很久了,心里可能就崩了。
我见过太多了,一个案子前后十几次讯问,前几次死不承认,到后来突然认了,细查才知道——不是他自己想通了,是他听说自己女儿被带走了,怕牵连家人,只能

但问题是,这种口供是否合法?不合法!
是不是能打掉?我今天就拿最高法的案例来给大家讲一讲。

来看这个真实案件:
当事人是广东某海关的副关长,一笔四十万的受贿。整个案子里他做了十六次笔录,前六次什么都不认,第七次说收了二十万后面的又变成我收了四十万

案件到了法院,他坚决翻供,说这个四十万是被逼认的。理由是——

1办案人员威胁他,说不交代就抓他的女儿和女婿

2威胁不是说说而已,直接把他女儿和女婿带去了办案场所,扣了整整24小时

3还威胁说女婿开的公司涉嫌问题,要查账,要立案;

4更关键的是,他的讯问笔录写了8个小时的内容,录音录像却只有30分钟,而且那30分钟才是所谓认罪部分。

法院看完之后,直接认定:
→ 这个口供是非法取得,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 结果:这一笔四十万被拿掉了,这个指控无罪!
→ 最后,这个案件还被最高人民法院选入了指导案例!

这说明了什么?
第一,个别办案机关越界使用家属施压,是严重违法;
第二,如果你不认,撑住,保留证据,是有机会翻案的;
第三,只要认真去查录音录像”“笔录时间差”“讯问过程这些细节,往往能找到突破口。

我们做律师的,不能只等别人来打,要学会主动进攻
比如:
1. 向法院申请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2. 要求调阅讯问期间录音录像
3. 提出核查24小时生活区监控申请(关键很多违法取供不在讯问期间,而在生活区);
4. 如果你手里有录音、通话记录、办案人员口头威胁证据,一定要保存。

有些人问我,张律师,这些申请有用吗?
我告诉你,光是申请、光是查录音录像,走到这一步就是一种胜利!
因为很多时候,一旦认真查了,多多少少都能发现问题,一步一步把非法证据打掉。

最后提醒一句——
现在不是没有法,是看你敢不敢坚持、会不会用法、能不能专业化操作。
如果你现在遇到的情况是:

· 老公突然认了,说是怕牵连家人;

· 家属被请去喝茶,但没有手续;

· 办案人员说不配合就查你家人公司”……

那你可能就要小心了,这已经涉及非法取证了。

这个时候,寻求有经验的“留置陪跑”律师帮助,不是看热闹,是救命


作者简介:

张智勇,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29年来代理了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案、云南原省委常委政协副主席黄毅案、贵州省原副省长李再勇案、贵州省原政协副主席周建琨案4件省部级职务案,厅级数十件,以及国企、私企人员等各类受贿行贿案上百件,办理了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重庆不雅视频赵红霞案、四川交警开房丢枪案等案,让多人无罪释放。张智勇律师只做刑事案件,擅长职务辩护,行贿,经济犯罪、程序辩护等各类刑案,不畏强权,敢于发声,始终秉持正义至上的执业原则积极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带领团队办理各类刑事案件近万件,数百件取保不起诉判决无罪案例,为众多当事人实现了无罪释放,赢得了委托人的广泛信赖与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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