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内必看|公职人员没收到钱,也构成受贿!

2025-07-28来源:智豪所浏览次数:

公职人员没有收到钱,竟然也属于受贿?
 
张家豪律师,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很多领导干部可能都觉得受贿必须是一手交钱,一手用权的行为模式。如果没收到钱,是不构成受贿的,顶多按违纪处理。
错上加错!
                                            图片为AI制作,仅作示意参考
现在司法实践中,出现越来越多的受贿类型是“保管型受贿”,我称之为“受而不收”,即公职人员不直接占有行贿人所送的财物,由行贿人本人或者第三人来保管财物,但这在法律层面其实就构成了受贿;再比如商人老板在笔录中说我准备送他100万,但是先放在我这里;公职人员在笔录中说我准备收他100万,但是先放在他这里,双方的笔录能够互相印证,在案证据排除其他合理怀疑的情况下,这类的行为,在证据层面就会认定为受贿,而不是所谓的违纪行为。
讲解一个案例,贵州安顺市的某个厅级干部,认定的就是受贿金额1300多万,其中1100万元是未遂,其实这个未遂,我想可能就是我在上面提到的“保管型受贿”。
所以,上述案例足以警示:对于受贿行为的认定,不能仅仅局限于是否实际收到钱财这一表面现象,而应深入剖析行为背后的法律实质。

张家豪律师,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曾辩护省部级受贿案、曾在全国具有巨大影响力的故意杀人案、CCTV《今日说法》报道的特大集资诈骗案,以细腻严谨的风格著称,善于从证据、程序中找到突破点。
张家豪律师全平台粉丝数上百万,拥有众多百万播放量的短视频,还带领团队集体作战,团队律师共办理上百件的刑事案件,大量无罪不起诉缓刑案例。另外,智豪律所是全国范围内知名的专注刑事案件的律所,处理过上万件刑事案件经验丰富、成功案例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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