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家豪律师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张律师办理了很多职务犯罪案件,遇到过家属问我:“纪委告诉我,说我们请律师纯属浪费钱,毫无用处,张律师,我到底还要不要请律师啊?”
我结合我办过的案子来说说这个问题:
最近,我们团队接手承办了两起纪委监委主任的受贿案件,我发现,曾经他们遭遇到留置,他是百分之百要请律师的,而且请的是最好的律师。他觉得律师太重要了。所以家属是专程从外地过来,慕名而来委托我们。

而且,我们办的这2个纪委主任的案件的问题非常多,我们都提出了很多的问题,你要说讲政治,我觉得纪委主任应该是最讲政治的吧,应该全盘接受,但是他们明显都对指控的内容不服气,都有异议。
说明一个道理——“屁股决定脑袋!”
之所以纪委会向家属强调“律师无用论”的真相是:从他的视角看,你这个案子,阵仗越大、受贿金额越高,我还可能因为“工作突出”被表扬嘉奖。但如果角色互换,是他本人或者亲人被留置、被抓进去,谁都明白,在那种高压讯问的环境下,在所谓的“大记忆恢复术”面前,不排除被冤枉、不排除出现冤假错案的可能。

作为家属,始终需要明白的一点是,纪委的立场是“有罪推定”,他们的目标是想把案子往有罪化方向“做实”,尽快结案;而家属和律师的立场是一致的,希望实事求是,希望案件结果客观公正,不冤枉一个好人,有条件的,争取量刑最轻化处理,尽早让一家人团圆团聚。
所以,依法治国不能只是一句常挂嘴边的口号,公民委托律师的权利也绝不能形同虚设,尤其是当你作为一个普通人,要去面对国家机器的时候,如果没有一个真正站在你身边、从专业角度、从证据角度、从国法人情的角度,为你据理力争的人,去把权力装进法律的笼子里,那才是最可悲的。
严格执法,既是保护别人,也是在保护自己。
因为你无法保证你、或者你的后代都能一辈子平安无事、一辈子不被冤假错案所害。

文/张家豪律师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曾辩护省部级受贿案、曾在全国具有巨大影响力的故意杀人案、CCTV《今日说法》报道的特大集资诈骗案,以细腻严谨的风格著称,善于从证据、程序中找到突破点。
张家豪律师全平台粉丝数上百万,拥有众多百万播放量的短视频,还带领团队集体作战,团队律师共办理上百件的刑事案件,大量无罪不起诉、缓刑案例。另外,智豪律所是全国范围内知名的专注刑事案件的律所,处理过上万件刑事案件经验丰富、成功案例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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