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李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8-09-03来源:OpenLaw浏览次数:

被告人李某。
 
因犯盗窃罪于2016年2月1日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2016年7月29日刑满释放。
 
因本案,于2016年10月2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18日被逮捕。
 
现羁押于深圳市罗湖区看守所
 
控辩意见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深罗检刑诉〔2016〕2306号起诉书指控:2016年10月期间,被告人李某伙同李某先后三次实施盗窃,共盗得两辆电动自行车和一辆电动三轮车,价值共人民币5644元,均已销赃。
 
公诉机关认为,
 
被告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建议判处
 
被告人李某六个月以上一年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被告人李某在法庭上对指控的上述事实及本案证据无异议,承认控罪,对
 
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无异议。
 
审理认定
 
本院适用简易程序,经开庭审理,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上述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其有累犯的从重情节,以及坦白认罪的从轻情节。
 
判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第六十五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三款  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李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即自2016年10月27日起至2017年7月26日止;罚金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相关阅读:
· 重庆武隆县律师辩护 销赃罪怎么判刑
· 重庆律师辩护 销赃罪的退赃能缓刑吗
· 黄某销赃案
· 阿某某销赃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 刘某某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仍代为销售,其行为均已构成销赃罪,亦应依法惩处。
更多经典案例:
· 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副部级)贪污、受贿、内幕交易案,获轻判
· 云南省原常委、统战部长、政协副主席黄毅受贿案,张智勇出庭辩护
· 张智勇辩护的贵州原副省长李再勇职务案宣判
· 受贿1185万到185万,消失的千万巨款去哪里了?
· 贵州省原政协副主席周建琨受贿案开庭
媒体对我们的原文报道:
· 张智勇律师就赵某某案件开庭审理接受东方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卫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快递乱象接受重庆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江苏卫视台电话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代写年终总结接受重庆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重庆新闻频道专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赵红霞案件开庭接受中新网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交警开房丢枪接受深圳都市频道采访
· 张智勇律师在安徽卫视出镜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