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孙某系XX院(个体店)老板,郑某系该XX院高管,郑某在工作期间通过欺骗客户使用郑某的银行卡进行支付,出票后再将刷卡取消。郑某使用这种方式撤销刷卡金额共计22万元左右。孙某委托智豪律师对郑某进行控告。
讨论内容:承办律师主要就郑某的行为定性及犯罪形态等问题提交律师团队进行讨论,关于该问题首先应定位清楚的是本案的被害人系XX院顾客,定性争议主要在于盗窃、诈骗或是侵占罪。就公司而言,郑某使用秘密窃取的方式将公司的财物据为己有;就顾客而言,郑某虚构事实,如若本案被害人系孙某,则该案成立诈骗罪。本案争议较大,律师团队对于郑某的行为定性也未形成认识,建议承办律师收集相关案例进行论证自己的观点。
阅读提示:鉴于对当事人信息、隐私的保密,故讨论的过程和详细信息没有全部展示,只展示相关的观点及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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