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放:2011年5月,被告人冉某因涉嫌强奸罪被重庆市xx区公安分局刑拘,同月,冉某的家属慕名来到智豪律师事务所咨询,智豪团队在了解案情后,经过认真分析,同意接受冉某家属的委托,由团队律师作为冉某的辩护律师介入该案。
案件办理:
接受委托后,律师与办案机关取得了联系,并及时会见了冉某,了解了冉某向公安机关所供述的内容。
智豪团队对案件进行研究之后,认为本案属于卖淫嫖娼,并不构成强奸罪,被害人是做台小姐,在时候不满意嫖资索要不成报案强奸,公安机关在充分听取了辩护律师的意见后,认为强奸的证据不充分,最终决定对冉某改变强制措施,予以取保候审,成功避免一冤假错案的发生。
智豪刑事律师团队
案件办理:
接受委托后,律师与办案机关取得了联系,并及时会见了冉某,了解了冉某向公安机关所供述的内容。
智豪团队对案件进行研究之后,认为本案属于卖淫嫖娼,并不构成强奸罪,被害人是做台小姐,在时候不满意嫖资索要不成报案强奸,公安机关在充分听取了辩护律师的意见后,认为强奸的证据不充分,最终决定对冉某改变强制措施,予以取保候审,成功避免一冤假错案的发生。
智豪刑事律师团队
下一篇:重庆孙某抢劫案被轻判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 相关阅读:
- · 智豪实务|强奸罪的十大无罪辩点
- · 重庆张智勇律师的成功案例—强奸罪无罪和微罪不起诉辩护新思路
- · 强奸罪如何进行有效辩护,跳出强奸罪惯性思维成功无罪案例
- · 重庆王某故意杀人判死刑,二审辩护成功证据不足改判死缓
- · 孙某强奸罪二审,经智豪律师辩护成功改判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