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付某,男,1985年4月30日生,重庆市人,汉族,重庆某高校在校生。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002年10月1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19日被逮捕。
案情回放:2002年10月9日晚,被告人付某受他人邀约和李某陈某等人在重庆付某所读学校花园内对被害人张某某实施殴打,在殴打过程中,付某一脚踢向张某某腰部,致使其脾破裂切除,经法医鉴定为重伤。
智豪刑事律师网接受付某家人的委托,为其提供辩护,提出1、本案起因是因他人而起;2、付某本人犯意的产生源于目睹其他参与者均殴打了被害人,出于情面才动手;3,其行为的恶劣程度小;4、付某的一脚并不能必然使被害人脾破裂,其他人继续对被害人的殴打加重了被害人伤情的恶化以致形成脾破裂以及被告人主动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是自首,结合其认罪态度好,民事赔偿积极等辩护意见,请求从轻处罚适用缓刑。被法院采纳,最终付某获得缓刑。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 相关阅读:
- · 重庆王某故意杀人判死刑,二审辩护成功证据不足改判死缓
- · 吴某涉嫌故意伤害罪 委托智豪团队辩护获缓刑
- · 吴某涉嫌故意伤害罪 委托智豪团队辩护获缓刑
- · 江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智豪律师为其辩护从轻处罚
- · 合租纠纷致人重伤 智豪辩护成功缓刑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