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互通司法解释对《刑法》中的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作出扩充解释。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正在使用...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通讯、电信设施方面的公共安全。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故意的内容表现为,行为人明知其行为破坏广播电视、电...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是从事通讯业务的人员。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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