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税收发票罪的立案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罪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相关规定执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罪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一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智豪刑辩精英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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