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机关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曾某某。
因本案于2013年7月20日被行政拘留十日,同年7月3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13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杭州市萧山区看守所。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杭萧检刑诉[2013]196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曾某某犯传播性病罪,于2013年11月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于次日立案,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因本案涉及个人隐私,故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罗某、被告人曾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
2013年7月20日凌晨,被告人曾某某在明知自己患有淋病的情况下,在杭州市××区临浦镇××张家坂××浴室旁一无名美容店内,以150元的价格向嫖娼男子陈某卖淫,后被民警当场查获。
上述事实,被告人曾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证人陈某、熊某的证言,辨认笔录,检查笔录,照片,医院检验报告单,诊断证明书,证据保全决定书,证据保全清单,销毁记录,案发经过,抓获经过,情况说明,被告人曾某某的户籍证明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曾某某明知自己患有淋病仍卖淫,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性病罪。
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被告人曾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 第一款 、第六十七条 第三款 、第五十二条 、第五十三条 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曾某某犯传播性病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即自2013年7月20日起至2014年2月19日止。
罚金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被告人曾某某。
因本案于2013年7月20日被行政拘留十日,同年7月3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13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杭州市萧山区看守所。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杭萧检刑诉[2013]196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曾某某犯传播性病罪,于2013年11月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于次日立案,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因本案涉及个人隐私,故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罗某、被告人曾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
2013年7月20日凌晨,被告人曾某某在明知自己患有淋病的情况下,在杭州市××区临浦镇××张家坂××浴室旁一无名美容店内,以150元的价格向嫖娼男子陈某卖淫,后被民警当场查获。
上述事实,被告人曾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证人陈某、熊某的证言,辨认笔录,检查笔录,照片,医院检验报告单,诊断证明书,证据保全决定书,证据保全清单,销毁记录,案发经过,抓获经过,情况说明,被告人曾某某的户籍证明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曾某某明知自己患有淋病仍卖淫,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性病罪。
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被告人曾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 第一款 、第六十七条 第三款 、第五十二条 、第五十三条 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曾某某犯传播性病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即自2013年7月20日起至2014年2月19日止。
罚金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 相关阅读:
- · 重庆云阳县律师辩护 传播性病罪怎么判
- · 重庆黔江区律师辩护 传播性病罪怎么判
- · 重庆江北区律师辩护 传播性病罪案例
- · 被告人董某某犯传播XXX疾病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 · 被告人董某某犯容留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


















电话咨询
地图导航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