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张某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人民币。

2018-06-22来源:OpenLaw浏览次数:

被告人张某某,曾用名张志超,男,24岁。
 
因犯盗窃罪于2009年12月29日被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2010年7月8日刑满释放。
 
因涉嫌犯抢劫罪于2010年8月24日被郑州市公安局中原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1日经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于同年9月2日由郑州市公安局中原分局执行逮捕。
 
现羁押于郑州市第二看守所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以郑中检刑诉(2010)52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某某犯抢劫罪,于2010年10月1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刘蓓蕾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某某到庭参加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2010年8月22日,被告人张某某到郑州市中原区后河卢村伺机抢劫。
 
23日零时许,张某某尾随被害人于某某至其租住处,趁于某某开门之机将其往屋里推,于某某呼救,张某某捂住其嘴并威胁不许喊,继续将其往屋里推,于某某右手抓住门把手奋力抵抗,张某某遂强行拽走于某某挎在左肩上的挎包。
 
被抢挎包内有LG手机一部、现金1700余元等物品。
 
经鉴定被抢手机价值475元。
 
2010年8月24日,张某某被抓获。
 
另查明,公安机关已将被抢手机追回,并追回现金502元,均发还给被害人于某某。
 
上述事实,被告人张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被害人于某某的报案及陈述、证人李某某的证言、郑州市价格认证中心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结论书、归案经过、辨认作案地点笔录附照片、辨认犯罪嫌疑人笔录、提取证明附照片、扣押、发还物品清单、前科材料、被告人身份证明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方法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应予惩处。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某犯抢劫罪一案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要求处罚的意见,本院予以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被告人张某某应在上述量刑幅度内予以处罚。
 
在量刑时,本院综合考虑以下情节:1、被告人张某某在庭审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2、部分赃物已追回,可酌情从轻处罚;3、被告人张某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不满一年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之抢劫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第六十五条  第一款  、第五十二条  、第五十三条  、第六十一条  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张某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人民币。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0年8月24日起至2015年5月23日止。
 
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相关阅读:
· 重庆律师辩护 抢劫罪怎么定义
· 刘某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
· 刘某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
· 曾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抢劫公民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系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
· 陈某某犯抢劫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陈某某起了次要作用,系从犯,且在犯罪时未满18周岁。 依法可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
更多经典案例:
· 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副部级)贪污、受贿、内幕交易案,获轻判
· 云南省原常委、统战部长、政协副主席黄毅受贿案,张智勇出庭辩护
· 张智勇辩护的贵州原副省长李再勇职务案宣判
· 受贿1185万到185万,消失的千万巨款去哪里了?
· 贵州省原政协副主席周建琨受贿案开庭
媒体对我们的原文报道:
· 张智勇律师就赵某某案件开庭审理接受东方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卫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快递乱象接受重庆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江苏卫视台电话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代写年终总结接受重庆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重庆新闻频道专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赵红霞案件开庭接受中新网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交警开房丢枪接受深圳都市频道采访
· 张智勇律师在安徽卫视出镜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