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周某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元。

2018-06-22来源:OpenLaw浏览次数:

被告人周某某,男,1990年4月29日出生。
 
因涉嫌抢劫于2010年10月1日被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犯抢劫罪于2010年10月16日被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逮捕。
 
现羁押于郑州市第二看守所
 
辩护人张海莲,河南裕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以郑二检刑诉(2010)81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周某某犯抢劫罪,于2010年12月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罗利、被告人周某某及其辩护人张海莲到庭参加了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2010年9月30日22时许,被告人周某某经预谋抢劫后,事先准备好一块砖头装在手提袋内,从本市二七区京广路附近搭乘被害人顾x驾驶的出租车,当车行至中原路与京广路交叉口时,被告人周某某用该砖头击打被害人顾x的头部,欲将顾砸晕后抢劫其钱财,后被害人顾x受伤下车躲避,并大声呼救,被告人周某某遂下车逃离现场,在逃跑过程中被巡逻民警当场抓获。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顾x所受损伤程度构不成轻伤。
 
另查明,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周某某家属已对被害人进行了民事赔偿,被害人顾x不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并对被告人的行为表示谅解。
 
上述事实,被告人周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作案工具照片、被告人指认作案现场照片、被害人伤情照片;公安机关受理案件经过、抓获经过、提取经过、扣押物品清单、诊断证明、民事部分的证据材料、被告人周某某的户籍证明;证人赵xx、王x的证言;被害人顾x的陈述;郑州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人体损伤检验意见书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欲采用暴力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
 
被告人已着手实施犯罪,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
 
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抢劫罪及其系犯罪未遂的意见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被告人周某某欲以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依法应在上述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在量刑时,本院同时又考虑了以下法定及酌定量刑情节:1、被告人周某某系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2、被告人周某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其家属已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对其酌定从轻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周某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元。
 
(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即自2010年10月1日起至2013年9月30日止。
 
罚金自判决执行之日起十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相关阅读:
· 重庆律师辩护 抢劫罪怎么定义
· 刘某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
· 刘某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
· 曾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抢劫公民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系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
· 陈某某犯抢劫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陈某某起了次要作用,系从犯,且在犯罪时未满18周岁。 依法可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
更多经典案例:
· 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副部级)贪污、受贿、内幕交易案,获轻判
· 云南省原常委、统战部长、政协副主席黄毅受贿案,张智勇出庭辩护
· 张智勇辩护的贵州原副省长李再勇职务案宣判
· 受贿1185万到185万,消失的千万巨款去哪里了?
· 贵州省原政协副主席周建琨受贿案开庭
媒体对我们的原文报道:
· 张智勇律师就赵某某案件开庭审理接受东方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卫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快递乱象接受重庆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江苏卫视台电话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代写年终总结接受重庆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重庆新闻频道专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赵红霞案件开庭接受中新网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交警开房丢枪接受深圳都市频道采访
· 张智勇律师在安徽卫视出镜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