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郭某某犯票据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2018-05-10来源:OpenLaw浏览次数:

被告人郭某某,男,1990年10月7日。
因涉嫌犯票据诈骗罪,于2014年4月3日被羁押,同年5月7日被取保候审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京海检公诉刑诉(2014)304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郭某某犯票据诈骗罪,于2014年12月1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金玉婷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郭某某到庭参加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
2014年2月21日、22日,被告人郭某某在本市海淀区中关村鼎好电子商城分别以空头支票02568755(票面金额:159000元)、02568752(票面金额:53000元),骗取北京思创永辉科技有限公司iphone5s(16G)手机40部,总价格为人民币212000元。
经被害人报案,公安机关于2014年3月14日立案;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被告人郭某某于同年4月3日向公安机关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罪行。
被告人郭某某在公安机关立案以前已退还被害单位人民币185000元,其到案后,其家属代为退赔人民币27000元。
被害方对被告人郭某某表示谅解。
上述事实,被告人郭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被告人郭某某的供述,证人万×、邓×的证言,转账支票,民生银行退票理由书,民生银行账户对账单,短信记录,扣押笔录,谅解书,到案经过及身份证明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郭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签发空头支票,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票据诈骗罪,应予惩处。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郭某某犯票据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
鉴于被告人郭某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到案后及在庭审过程中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并结合其已退赔全部赃款,取得了被害方的谅解,故本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  第一款  第(四)项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三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款  、第三款  ,第五十三条  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郭某某犯票据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已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本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相关阅读:
· 重庆沙坪坝区律师辩护 票据诈骗罪案例
· 重庆九龙坡区律师辩护 票据诈骗罪案例
· 重庆九龙坡区律师辩护 票据诈骗罪案例
· 被告人朱某某犯票据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 薛某某犯票据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更多经典案例:
· 中医扎针致人死亡?非法行医罪10年刑期变2年!
· 关押500天:零口供强奸案的无罪逆转
· 保住公职!监区长犯虐待被监管人罪,成功免于刑事处罚
· 41公斤炸药,非法储存爆炸物罪成功不起诉!
· 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副部级)贪污、受贿、内幕交易案,获轻判
媒体对我们的原文报道:
· 张智勇律师就赵某某案件开庭审理接受东方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卫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快递乱象接受重庆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江苏卫视台电话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代写年终总结接受重庆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重庆新闻频道专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赵红霞案件开庭接受中新网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交警开房丢枪接受深圳都市频道采访
· 张智勇律师在安徽卫视出镜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