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成某系某退休人员,在退休之后开放游戏机室,并提供20余台游戏机供他人玩耍,成某并以此获利。案件现为侦查阶段,游戏机室尚有两名服务员,其中一人已被刑拘,另一人未归案。
讨论内容:承办律师主要就成某的相关涉案情节等问题进行讨论,承办律师指出该案的最大争议点应在于该游戏机室的赌资认定及成某的获利金额。根据《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开设赌场罪中赌资的认定应仅限于用于赌博的相关款项,该案中游戏机室的财务流水不能作为最终的赌资认定。律师团队有人指出,赌资的认定还应结合游戏机所记录的投注或赢取的点数,同时关于游戏机及现场等物品的扣押等程序也是承办律师应重点关注的问题。
阅读提示:鉴于对当事人信息、隐私的保密,故讨论的过程和详细信息没有全部展示,只展示相关的观点及思路。
讨论内容:承办律师主要就成某的相关涉案情节等问题进行讨论,承办律师指出该案的最大争议点应在于该游戏机室的赌资认定及成某的获利金额。根据《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开设赌场罪中赌资的认定应仅限于用于赌博的相关款项,该案中游戏机室的财务流水不能作为最终的赌资认定。律师团队有人指出,赌资的认定还应结合游戏机所记录的投注或赢取的点数,同时关于游戏机及现场等物品的扣押等程序也是承办律师应重点关注的问题。
阅读提示:鉴于对当事人信息、隐私的保密,故讨论的过程和详细信息没有全部展示,只展示相关的观点及思路。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 相关阅读:
- · 智豪律师团队集结,周某涉嫌强奸案的辩护工作全面展开
- · 智豪律师团队集思广益,为龙某走私淫秽物品案辩护
- · 智豪律师事务所对黄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进行集体讨论、集体会诊
- · 智豪律师事务所对韩某涉嫌非法储存爆炸物罪进行集体讨论、集体会诊
- · 智豪律师事务所对王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进行集体讨论、集体会诊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