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201*年赵某向某派出所辅警购买暂住证凭证,并在加盖购买的假章后卖给办证人员。此外,赵某从他处购买暂住登记的电子凭证,然后购买伪造的公章加盖后卖给李某。
讨论内容:承办律师介绍主要从量刑方面对赵某进行辩护,具体展开为赵某在整个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较小,且暂住证的用途仅用于XX报名,未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赵某的行为并没有给相关单位或个人造成经济损失或不利影响,没有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也没有影响国家机关的信誉。此外,根据现有证据显示,赵某因需要分别支付上家和下家的费用,实际上赵某在本案中的获利较少,甚至在交易中出现倒贴的情况。律师团队根据承办律师介绍的案情分析后,对承办律师的辩护思路表示赞同,并指出可搜查相关案例。
阅读提示:鉴于对当事人信息、隐私的保密,故讨论的过程和详细信息没有全部展示,只展示相关的观点及思路。
讨论内容:承办律师介绍主要从量刑方面对赵某进行辩护,具体展开为赵某在整个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较小,且暂住证的用途仅用于XX报名,未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赵某的行为并没有给相关单位或个人造成经济损失或不利影响,没有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也没有影响国家机关的信誉。此外,根据现有证据显示,赵某因需要分别支付上家和下家的费用,实际上赵某在本案中的获利较少,甚至在交易中出现倒贴的情况。律师团队根据承办律师介绍的案情分析后,对承办律师的辩护思路表示赞同,并指出可搜查相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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