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某某涉嫌容留卖淫罪被江津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2018-02-27来源:未知浏览次数:

         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被告人廖某甲,女,1974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221321974********,汉族,初中文化,无业,重庆市江津区人,住重庆市江津区**镇**村**组**号。因涉嫌容留卖淫罪,于2017年12月28日被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刑事拘留,2018年1月11日变更为取保候审。 
        本案由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廖某甲涉嫌容留卖淫罪,于2018年1月30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18年1月31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重庆宇广律师事务所律师曹明祥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速裁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6年6月1日起,被告人廖某甲租用了重庆市江津区**街道**街**号(产权证坐落地址:**办事处**路**栋)门面经营“月荣保健按摩”店,同月24日又租赁了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怡然街59号1-2住房。2017年12月27日,被告人廖某甲将其租赁的上述住房提供给罗某某、廖某乙进行卖淫嫖娼活动,每次从中收取人民币30元。上午9时许,民警将正在进行卖淫嫖娼活动的罗某某、廖某乙、何某某、刘某某、黄某某等人。被告人廖某甲到案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户籍资料、不动产权证复印件、租赁合同等书证;
2.证人蒋某某、黄某某、罗某某、廖某乙、何某某、刘某某的证言;
3.被告人廖某甲的供述和辩解;
4.辨认笔录、现场指认笔录等证据。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廖某甲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廖某甲明知他人卖淫而为其提供场所,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容留卖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廖某甲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建议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伍仟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检察官:寇爱苹   
检察官助理:王巽   
2018年2月1日   
 

来源: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相关阅读:
· 张某某涉嫌容留卖淫罪被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 肖某某涉嫌盗窃罪被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 宋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渝北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 王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渝北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 刘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五分院起诉
更多经典案例:
· 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副部级)贪污、受贿、内幕交易案,获轻判
· 云南省原常委、统战部长、政协副主席黄毅受贿案,张智勇出庭辩护
· 张智勇辩护的贵州原副省长李再勇职务案宣判
· 受贿1185万到185万,消失的千万巨款去哪里了?
· 贵州省原政协副主席周建琨受贿案开庭
媒体对我们的原文报道:
· 张智勇律师就赵某某案件开庭审理接受东方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卫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快递乱象接受重庆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江苏卫视台电话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代写年终总结接受重庆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重庆新闻频道专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赵红霞案件开庭接受中新网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交警开房丢枪接受深圳都市频道采访
· 张智勇律师在安徽卫视出镜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