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某某无资质驾驶铲车,因疏忽大意致他人重伤,检察院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审查起诉

2018-02-26来源: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浏览次数:

 被告人高某某,男,1962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1322291962********,汉族,小学文化程度,户籍所在地及住址河北省宁晋县**镇***村**队**街**号,因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于2017年8月11日被宁晋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于同年8月25日经本院批准,被宁晋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宁晋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高某某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于2017年10月25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当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7年8月7日下午2时许,被告人高某某在宁晋县**三园区工地2号立体库内施工作业时,无驾驶资格驾驶铲车,在驾车前未查看周围环境,将在地上睡觉的被害人杨某某轧伤,经鉴定,杨某某胃破裂、横结肠破裂、脾破裂、胰腺破裂行手术切除、食管破裂、腹腔积血、腹膜后血肿经手术清除分别构成重伤二级,右侧胫骨开放性骨折、左侧多发肋骨骨折、耻骨上下支骨折分别构成轻伤一级,左肱骨内上髁骨折构成轻伤二级,其中脾切除、胰尾切除均属八级伤残,胃、横结肠、肋骨、左肘关节、左髁关节损伤均属十级伤残。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户籍证明;2.鉴定意见: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司法鉴定意见书;3.勘验、辨认笔录:现场勘验笔录、现场方位示意图、现场平面示意图、现场照片等;4.证人证言:证人杨某乙、薛某某、朱某某证言;5.被害人陈述:被害人杨某某陈述;6.被告人供述:被告人高某某供述;7.其他证明材料:发破案经过。

本院认为,被告人高某某无资质驾驶铲车,驾车过程中因疏忽大意致他人重伤,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过失致人重伤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来源于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相关阅读:
· 肖某某过失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二级,检察院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审查起诉
· 吴某某过失伤害他人致一人重伤,触犯过失致人重伤罪,检察院依法起诉
· 王某某过失伤害他人,致一人重伤,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检察院依法起诉
· 陈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重伤,检察院以过失致人重伤罪提起诉讼
· 李某某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检察院决定不予起诉
更多经典案例:
· 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副部级)贪污、受贿、内幕交易案,获轻判
· 云南省原常委、统战部长、政协副主席黄毅受贿案,张智勇出庭辩护
· 张智勇辩护的贵州原副省长李再勇职务案宣判
· 受贿1185万到185万,消失的千万巨款去哪里了?
· 贵州省原政协副主席周建琨受贿案开庭
媒体对我们的原文报道:
· 张智勇律师就赵某某案件开庭审理接受东方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卫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快递乱象接受重庆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江苏卫视台电话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代写年终总结接受重庆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重庆新闻频道专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赵红霞案件开庭接受中新网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交警开房丢枪接受深圳都市频道采访
· 张智勇律师在安徽卫视出镜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