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2014年,魏某大学毕业后,应聘到涉案的公司,其工作性质属于业务员,主要从事打电话、拉客户,要求客户来公司投资,然后其工作任务就完成,其余的事情由下一个部门完成。后整个公司涉嫌诈骗罪,魏某作为工作人员也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二、接受委托:
5月13日,魏某家属从外地赶来,得知智豪律师的刑辩专业化,团队化,慕名来到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咨询,智豪律师向家属了解相关案情,为其讲解法律规定以及本案的辩护策略,魏某家属非常认同智豪律师的专业化,认为刑事案件不是打关系,当即同意委托智豪律师作为魏某的辩护人。
三、团队讨论:
智豪律师接受委托后,于第二日会见了魏某,向其详细了解案件情况。经与魏某的沟通,律师认为魏某的作用地位比较小,其主要负责打电话,拉业务,系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的主要构成要件的一个环节,且魏某主观上也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故意,依法不应当作为犯罪处理。
智豪律师将上述观点在集体会议上讨论之后,智豪团队为本案提出了若干有效意见,指导和推进了本案辩护工作的进行,张主任认为,现在的公司犯罪打击面过于广,可能与公安机关的任务有关,但是类似业务员的角色确实不应该列入打击范围,因为确实其主观上的犯意故意比价欠缺,李律师认为,是这样的,从魏某的角色来看,他就是一个打工者,上班,下班,领工资,并没有犯罪的主观故意。
四、律师辩护:
经过集体讨论,大家一致认为,魏某的工作性质属于业务员,是通过招聘程序进入此公司工作,单纯只从事打电话、拉客户,在整个诈骗行为过程只起到辅助的作用,且魏某仅仅得到9000元提成,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律师主要从这个角度为魏某申请去取保候审。
与办案单位沟通时,律师也强调了魏某系初犯,此前未收到过任何的刑事处罚,此次误入歧途也是因为法制观念淡薄,误以为自己从事正当的工作,并且诈骗罪不属于暴力犯罪,魏某通过这段时间的羁押,已深刻认识到自己错误。
律师就上述情况不下五次的去找承办警官,最终承办单位采纳了辩护律师的观点,对被告人取保候审,魏某重活了自由,并在之后以证据不足撤销案件。
五、案件结果:
魏某取保候审之后,律师也没有放弃,继续为之努力,最终,承办单位以该案证据不足撤销案件。
六、关联法律法规: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
2014年,魏某大学毕业后,应聘到涉案的公司,其工作性质属于业务员,主要从事打电话、拉客户,要求客户来公司投资,然后其工作任务就完成,其余的事情由下一个部门完成。后整个公司涉嫌诈骗罪,魏某作为工作人员也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二、接受委托:
5月13日,魏某家属从外地赶来,得知智豪律师的刑辩专业化,团队化,慕名来到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咨询,智豪律师向家属了解相关案情,为其讲解法律规定以及本案的辩护策略,魏某家属非常认同智豪律师的专业化,认为刑事案件不是打关系,当即同意委托智豪律师作为魏某的辩护人。
三、团队讨论:
智豪律师接受委托后,于第二日会见了魏某,向其详细了解案件情况。经与魏某的沟通,律师认为魏某的作用地位比较小,其主要负责打电话,拉业务,系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的主要构成要件的一个环节,且魏某主观上也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故意,依法不应当作为犯罪处理。
智豪律师将上述观点在集体会议上讨论之后,智豪团队为本案提出了若干有效意见,指导和推进了本案辩护工作的进行,张主任认为,现在的公司犯罪打击面过于广,可能与公安机关的任务有关,但是类似业务员的角色确实不应该列入打击范围,因为确实其主观上的犯意故意比价欠缺,李律师认为,是这样的,从魏某的角色来看,他就是一个打工者,上班,下班,领工资,并没有犯罪的主观故意。
四、律师辩护:
经过集体讨论,大家一致认为,魏某的工作性质属于业务员,是通过招聘程序进入此公司工作,单纯只从事打电话、拉客户,在整个诈骗行为过程只起到辅助的作用,且魏某仅仅得到9000元提成,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律师主要从这个角度为魏某申请去取保候审。
与办案单位沟通时,律师也强调了魏某系初犯,此前未收到过任何的刑事处罚,此次误入歧途也是因为法制观念淡薄,误以为自己从事正当的工作,并且诈骗罪不属于暴力犯罪,魏某通过这段时间的羁押,已深刻认识到自己错误。
律师就上述情况不下五次的去找承办警官,最终承办单位采纳了辩护律师的观点,对被告人取保候审,魏某重活了自由,并在之后以证据不足撤销案件。
五、案件结果:
魏某取保候审之后,律师也没有放弃,继续为之努力,最终,承办单位以该案证据不足撤销案件。
六、关联法律法规: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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