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某某涉嫌反职务侵占罪,智豪律师成功辩护至公安机关撤案

2017-08-21来源:未知浏览次数:

一、案情简介
胡某某,女,系合川区某公司财务人员,因其单位相关人员涉嫌职务侵占,其由于工作关系所以被涉及,由公安机关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二、接受委托
胡某某在取保候审后,慕名来到智豪律师事务咨询,通过了解,发现智豪团队专业能力,且其团队讨论制度是针对每一件案件都进行讨论,集中了律师事务所的集体智慧,胡某某决定委托智豪律师担任其辩护律师。
三、团队讨论
智豪律师即对胡某某所介绍的基本案情进行汇总与梳理。在对案情和证据情况有了基本的认识与把握后,承办律师将案件涉及到的法律问题提交智豪刑辩团队集体讨论,为当事人制定最佳辩护方案及分析案件可能发生的情况以及应对方案,团队讨论中,智豪全所律师通过以往亲办类似案件的实践经验为承办律师进一步丰富了辩护思路。在讨论过程中,智豪律师提出胡某某不具备构成职务侵占罪的主观要件,并就如何与侦查机关交换意见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得到了智豪律师团队的认可。
四、律师辩护
由于胡某某在被予以刑事立案后即被侦查机关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故智豪律师多次面对面的与胡某就基本案情予以沟通。同时,由于胡某某系被取保候审阶段,尚处于犯罪嫌疑人的法律地位,故智豪律师还就取保候审期间胡某某所具有的权利,及应尽的义务予以充分的告知。在对当事人所介绍的基本案情予以充分信任的基础上,智豪律师指出,胡某某虽然在涉案单位工作,但现有证据并不能证实胡某某实施、参与了同单位其他人实施的职务侵占的行为。就此问题,智豪律师向某区公安局法制支队承办警官提交了书面意见,并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后公安机关在侦查终结后就该案移送检察院时并未将胡某某作为犯罪嫌疑人移送审查起诉。
五、案件结果
法院最终采纳了智豪律师提出的胡某某不构成职务侵占罪的辩护意见,对其作出了撤销案件的决定。
六、关联法律法规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相关阅读:
· 重庆李某利用未公开信息数亿元,获利千万,情节特别严重,智豪律师辩护成功获缓刑
· 朱某涉嫌诈骗罪,智豪律师成功帮助办理取保候审,期限届满解除措施未移送起诉
· 魏某涉嫌诈骗90万元,智豪律师介入成功取保, 撤销案件
· 魏某涉嫌诈骗30万,智豪律师良心辩护,嫌疑人取保候审、撤销案件
· 王某涉嫌诈骗罪,涉案金额600余万元,智豪律师辩护不起诉
更多经典案例:
· 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副部级)贪污、受贿、内幕交易案,获轻判
· 云南省原常委、统战部长、政协副主席黄毅受贿案,张智勇出庭辩护
· 贵州省原政协副主席周建琨受贿案开庭
· 涉黑案件减少九年刑期,程序性辩护成功案例
· 张智勇主任成功代理轰动全国赵红霞不雅视频案
媒体对我们的原文报道:
· 张智勇律师就赵某某案件开庭审理接受东方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卫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快递乱象接受重庆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江苏卫视台电话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代写年终总结接受重庆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重庆新闻频道专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赵红霞案件开庭接受中新网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交警开房丢枪接受深圳都市频道采访
· 张智勇律师在安徽卫视出镜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