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经智豪刑事律师网辩护获轻判

2013-08-27来源:未知浏览次数:

被告人容某,男,1986年12月4日生,重庆市人,汉族,初中文化,学生。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003年7月4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9日被逮捕。

案情回放:2003年7月4日凌晨,被告人容某和朋友王某等人在路上看见王某的女友与被害人张某聊天,王某即上前殴打张某,张某离去后邀约他人返回现场,双方发生斗殴,打斗中,容某持刀猛刺张某胸部一刀,张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容某被捕后,其家人非常着急和悲痛,打听到我们智豪刑事律师网网在刑案辩护方面十分专业,于是找我们为容某辩护。我们接受委托后,立刻指派律师会见被告人容某,又查阅本案卷宗和相关证据材料,制定辩护路线。在法庭上,本所律师提出,被告人系未成年,属未成年人犯罪,应依法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又本案被害人在本案中有重大过错,被告人容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并且容某的认罪态度较好,综上请求法院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经我们律师的辩护,容某成功获得了较轻的判罚。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相关阅读:
· 吴某涉嫌故意伤害罪 委托智豪团队辩护获缓刑
· 吴某涉嫌故意伤害罪 委托智豪团队辩护获缓刑
· 江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智豪律师为其辩护从轻处罚
· 合租纠纷致人重伤 智豪辩护成功缓刑
· 合租纠纷致人重伤 智豪辩护成功缓刑
更多经典案例:
· 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副部级)贪污、受贿、内幕交易案,获轻判
· 云南省原常委、统战部长、政协副主席黄毅受贿案,张智勇出庭辩护
· 张智勇辩护的贵州原副省长李再勇职务案宣判
· 受贿1185万到185万,消失的千万巨款去哪里了?
· 贵州省原政协副主席周建琨受贿案开庭
媒体对我们的原文报道:
· 张智勇律师就赵某某案件开庭审理接受东方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卫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快递乱象接受重庆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江苏卫视台电话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代写年终总结接受重庆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重庆新闻频道专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赵红霞案件开庭接受中新网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交警开房丢枪接受深圳都市频道采访
· 张智勇律师在安徽卫视出镜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