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实体经营,没有相关许可证,鼓动老年人投资,如何量刑?

2023-05-16来源:Alpha浏览次数:

案例来源: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辽XX刑初XX号
被告人马某,男,辽宁省大连市,汉族,大专文化,捕前住沈阳市浑南区,户籍地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市,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22年6月2日被沈阳市浑南分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8日,经公诉机关批准逮捕,同日由该分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沈阳市第一看守所
公诉机关以沈浑南检刑诉[2023]7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马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23年3月1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公诉机关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马某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6月19日,被告人马某注册辽宁XX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注册地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以下简称“XX公司”)。2019年6月至2020年5月,被告人马某在没有任何实体经营,没有任何金融部门颁发相关许可证的情况下,面向老年人这一不特定群体,利用开会宣讲、口口相传、微信群宣传以及发放传单等方式,对外宣传XX公司的高额返利模式(每单人民币1000元,每月返利3次,每次50元,共返满10个月,共返人民币1500元),鼓动大量人员进行投资。被告人马某招募田某、高某、伍某等人作为店长,授意他们对外宣称XX公司及高额返利模式,发展投资人,并根据“业绩”给予报单奖励,利用店长直接收取被害人钱款,并使用其本人及其他人银行卡收取店长转账来的被害人投资款。在此过程中,马某以XX公司发展“电商平台、家庭托管、串门旅游,生活纪念馆”四大板块为噱头对外宣传,诱使集资参与人投资,一段时间后停止返利,从而造成部分集资参与人经济受损。2020年8月,在XX公司停止返利后,被告人马某对投资群体公开售卖股权,并以购买股权才能优先偿还以前投资返利为要挟,在未进行任何工商股权变更的情况下,收取每位投资人人民币2000元股权费。经辽宁律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现有共计107名集资参与人,被告人马某吸收存款金额共计人民币3887287元,返利金额共计人民币2071396元,共计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人民币1815891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马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马某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因其具有如下量刑情节:法定从轻处罚情节:被告人马某系坦白,认罪认罚,故建议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被告人马某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无异议。
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被告人马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具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被告人马某非法吸收的存款的63%用于向投资人返款,并未进行为己的挥霍,被告人马某愿意偿还投资人损失,被告人马某的行为虽触犯法律,但没有造成大的影响,被告人马某初犯,无前科劣迹,请求对被告人马某从轻处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马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本院予以支持。我国刑法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被告人马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额共计人民币3887287元,返利金额共计人民币2071396元,共计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人民币1815891元,依法应在上述幅度内量刑。被告人马某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认罪认罚,故本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符合法律规定的部分,本院予以支持。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合法适度,本院予以采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马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2年6月1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缴纳完毕。)
二、依法向被告人马某追缴赃款人民币1815891元返还被害人。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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