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庄某某用自己控制的支付宝账户接受并转移上家转来的诈骗资金,涉案金额近五万元,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现案件处于一审阶段。
【讨论重点】
如何争取缓刑?
【关联法律规定】
《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智豪律师事务所坚持“每案必议”团队讨论十二年。律师团队通过集体讨论,与会律师积极发言,共同探讨案件思路和策略,对每一个案件进行深入的研究与探讨,制定有效的辩护方案,尽力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部分案件涉及隐私,故本文不作介绍。)
庄某某用自己控制的支付宝账户接受并转移上家转来的诈骗资金,涉案金额近五万元,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现案件处于一审阶段。
【讨论重点】
如何争取缓刑?
【关联法律规定】
《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智豪律师事务所坚持“每案必议”团队讨论十二年。律师团队通过集体讨论,与会律师积极发言,共同探讨案件思路和策略,对每一个案件进行深入的研究与探讨,制定有效的辩护方案,尽力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部分案件涉及隐私,故本文不作介绍。)
下一篇:宁某某涉嫌强制猥亵罪一案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 相关阅读:
- · 智豪律师团队集结,周某涉嫌强奸案的辩护工作全面展开
- · 智豪律师事务所对黄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进行集体讨论、集体会诊
- · 智豪律师事务所对韩某涉嫌非法储存爆炸物罪进行集体讨论、集体会诊
- · 智豪律师事务所对王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进行集体讨论、集体会诊
- · 智豪律师事务所对吴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进行集体讨论、集体会诊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