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某犯污染环境罪,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可以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与原先判处的有期

2019-02-26来源:OpenLaw浏览次数:

被告人罗某,经商。
 
2014年7月8日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刑事拘留,2015年1月21日因犯污染环境罪被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2015年5月19日因本案从金华监狱解回再审。
 
天台县人民检察院以天检公诉刑诉[2015]41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罗某犯污染环境罪,于2015年8月2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天台县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刘爱仙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罗某到庭参加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
 
2014年5月7日至2014年6月4日期间,被告人罗某伙同陈某、张某甲、张某乙(均已判刑)在天台县福溪街道莪园村天杭山庄未经许可从事铁件电镀生产。
 
被告人罗某招揽了徐某甲、李某甲、李某乙(均已判刑)和曹某(另案处理)四名小工从事电镀生产活动,以每天电镀毛收入的20%作为四名小工的日工资。
 
该电镀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电镀污水未经处理直接通过地下暗管排放至厂外环境。
 
经环保部门监测,该电镀厂排放口总锌浓度为12.47mg/L,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7.31倍。
 
2015年5月19日,被告人罗某被从金华监狱解回再审,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上述事实,被告人罗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被告人的在卷供述,证人陈某、张某甲、张某乙、徐某甲、李某甲、李某乙、刘某、徐某乙、应某的证言,《天台县环境保护局违法案件移送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浙江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监测报告》,《辨认笔录》,《现场勘验笔录》,《前科劣迹核查情况说明》,《刑事判决书》,《解回再审函》,《归案经过》,《户籍证明》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罗某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毒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罪名成立。
 
被告人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应对新发现的罪行作出判决后,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实行并罚。
 
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可以从轻处罚。
 
但被告人因在路桥区非法开设电镀厂,污染环境被查获后,仍继续到天台县与他人合伙非法开设电镀厂,污染环境,情节较重,酌情从重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第二十五条  第一款  、第七十条  、第六十九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三款  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罗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与原先判处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实行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罗某的刑期自2014年7月8日起至2016年9月7日止)
 
(以上罚金限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相关阅读:
· 重庆涪陵区律师辩护 污染环境罪司法解释
· 万某红、徐某碧因污染环境罪被涪陵区人民法院判决
· 饶某林因污染环境罪被江津区人民法院判决
· 莫某海因污染环境罪被江津区人民法院判决
· 田某某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含重金属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
更多经典案例:
· 中医扎针致人死亡?非法行医罪10年刑期变2年!
· 关押500天:零口供强奸案的无罪逆转
· 保住公职!监区长犯虐待被监管人罪,成功免于刑事处罚
· 41公斤炸药,非法储存爆炸物罪成功不起诉!
· 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副部级)贪污、受贿、内幕交易案,获轻判
媒体对我们的原文报道:
· 张智勇律师就赵某某案件开庭审理接受东方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卫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快递乱象接受重庆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江苏卫视台电话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代写年终总结接受重庆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重庆新闻频道专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赵红霞案件开庭接受中新网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交警开房丢枪接受深圳都市频道采访
· 张智勇律师在安徽卫视出镜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