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信用卡恶意透支人民币11,514.72元。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19-02-14来源:OpenLaw浏览次数:

被告人林某。
 
某院以沪黄检刑诉〔2013〕某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林某犯信用卡诈骗罪,于2013年3月2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某院指派代理检察员魏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林某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某院指控:2008年8月,被告人林某向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申领信用卡一张(卡号:某),于2008年9月至2010年2月持卡透支消费,共计透支本金人民币11,514.72元。
 
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
 
2012年8月16日,被告人林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被告人林某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提请法院审判。
 
上述事实,被告人林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被害单位报案材料及信用卡申请表、交易明细、催收记录;公安机关工作记录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信用卡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
 
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予支持。
 
鉴于被告人林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并能当庭自愿认罪,故可依法和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第一款  第(四)项  、第二款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三款  、第六十四条  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林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自判决生效后第二日起十日内缴纳。
 

 
二、违法所得责令退赔,返还被害单位。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相关阅读:
· 被告人徐某某犯信用卡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信用卡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 冯某某犯合同诈骗罪,能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 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财物,数额较大,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 被告人刘某某超过规定期限透支人民币12044.02元,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 吴某某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数额巨大,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更多经典案例:
· 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副部级)贪污、受贿、内幕交易案,获轻判
· 云南省原常委、统战部长、政协副主席黄毅受贿案,张智勇出庭辩护
· 张智勇辩护的贵州原副省长李再勇职务案宣判
· 受贿1185万到185万,消失的千万巨款去哪里了?
· 贵州省原政协副主席周建琨受贿案开庭
媒体对我们的原文报道:
· 张智勇律师就赵某某案件开庭审理接受东方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卫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快递乱象接受重庆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江苏卫视台电话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代写年终总结接受重庆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重庆新闻频道专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赵红霞案件开庭接受中新网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交警开房丢枪接受深圳都市频道采访
· 张智勇律师在安徽卫视出镜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