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张某某犯传播性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2018-12-10来源:OpenLaw浏览次数:

被告人张某某,女,1967年8月4日出生于湖北省监利县,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监利县。
2005年9月19日因犯传播性病罪被温岭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因本案于2017年7月22日被温岭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十五日,同年8月6日被温岭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16日转取保候审,经本院决定,于同年11月27日被依法逮捕。
 
现羁押于温岭市看守所
 
辩护人陈晓燕,浙江贯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温岭市人民检察院以台温检公诉刑诉(2017)211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某某犯传播性病罪,于2017年11月1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温岭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徐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某某及其辩护人陈晓燕到庭参加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
 
2017年7月21日15时许,被告人张某某明知自己患有性病,仍在温岭市箬横镇南新路一出租房内以人民币30元的价格与莫某发生性关系一次,后被温岭市公安局箬横镇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
 
被告人张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涉案事实。
 
上述事实,被告人张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被告人张某某的供述,证人莫某、夏某的证言,辨认笔录,检查笔录,搜查笔录,刑事判决书,门诊病历,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告人的常住人口信息表及抓获经过证明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明知自己患有性病,仍向他人卖淫,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性病罪。
 
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被告人张某某有前科,应酌情予以从重处罚。
 
鉴于被告人张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且当庭自愿认罪,决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辩护人就此提出的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三款  、第六十四条  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张某某犯传播性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11月27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罚金款限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
 
二、被告人张某某的违法所得人民币3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相关阅读:
· 重庆云阳县律师辩护 传播性病罪怎么判
· 重庆黔江区律师辩护 传播性病罪怎么判
· 重庆江北区律师辩护 传播性病罪案例
· 被告人董某某犯传播XXX疾病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 被告人董某某犯容留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更多经典案例:
· 中医扎针致人死亡?非法行医罪10年刑期变2年!
· 关押500天:零口供强奸案的无罪逆转
· 保住公职!监区长犯虐待被监管人罪,成功免于刑事处罚
· 41公斤炸药,非法储存爆炸物罪成功不起诉!
· 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副部级)贪污、受贿、内幕交易案,获轻判
媒体对我们的原文报道:
· 张智勇律师就赵某某案件开庭审理接受东方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卫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快递乱象接受重庆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江苏卫视台电话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代写年终总结接受重庆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重庆新闻频道专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赵红霞案件开庭接受中新网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交警开房丢枪接受深圳都市频道采访
· 张智勇律师在安徽卫视出镜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