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某涉嫌犯诈骗罪一案,智豪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前往检察院阅卷,并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意见。
和检察官沟通意见中,智豪律师提出:第一,邓某案发时是大学生,尚未毕业,是通过网络找实习单位的形式找到案发公司的,不料公司从事的却是诈骗活动。第二,邓某涉案情节较轻,金额较低,社会危害性较小。第三,邓某接电话通知后主动投案,且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第四,邓某获利较少,人身危险性较小。希望检察院综合考虑上述情节,能够对邓某决定微罪不诉。
检察官表示会认真考虑智豪律师提出的意见,讨论后最终做出决定。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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