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男,汉族,重庆人,1991年出生,重庆某机械有限公司员工,2018年4月27因涉嫌骗取贷款罪被刑事拘留。2018年5月8日,刘某家属经朋友介绍来到智豪所,要求智豪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案情简介:2014年9月刘某经朋友介绍进入重庆某机械有限公司,从事贷款办理工作。该机械公司主要经营商用车销售业务,刘某在公司为需要贷款买车的客户办理贷款资料。该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需要大量资金,于是老板就向与该公司合作的银行通过虚构贷款项目的方式来骗取银行贷款。如与客户协商多增大购车资金、虚构购车事实等模式向银行申请贷款。刘某在此过程中有协助办理贷款包装资料等情形。截止到案发该公司贷款金额高达1.2亿余元。
接受委托后,承办律师立即前往看守所会见,进一步了解案件情况,并与当事人沟通,就本案适用的法律、司法解释向当事人解释,并确认之后的辩护方向。
案情简介:2014年9月刘某经朋友介绍进入重庆某机械有限公司,从事贷款办理工作。该机械公司主要经营商用车销售业务,刘某在公司为需要贷款买车的客户办理贷款资料。该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需要大量资金,于是老板就向与该公司合作的银行通过虚构贷款项目的方式来骗取银行贷款。如与客户协商多增大购车资金、虚构购车事实等模式向银行申请贷款。刘某在此过程中有协助办理贷款包装资料等情形。截止到案发该公司贷款金额高达1.2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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