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驾车撞伤他人后逃离事故现场,并非当然地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2024-03-28来源:未知浏览次数:

【编者按】我国刑法规定:行为人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逃离事故现场的,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社会大众普遍认为行为人的驾车撞人行为理应负事故的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殊不知,交警部门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时会综合、全面考虑事故发生的各个因素,其中包括行为人是否逃离事故现场。若行为人逃离事故现场是行为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必要不充分条件,那么此时行为人逃离事故现场在事故责任认定书中已作了评价,便不能在逃逸行为中再次评价,否则为重复评价。因此,社会大众普通认为的行为人驾车撞伤他人后逃离事故现场,并非当然地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一审法院查明】
2014年6月10日15时许,被告人龚某某超速驾驶皖K5××××号白色江淮牌货车沿X041线由西向东行驶至颍上县赛涧乡张楼村唐庄十字路口时,与被害人张某某无证驾驶的由南向北行驶的皖KG××××号铃木牌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该事故致两车受损,张某某当场死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张某某因车祸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经颍上县交警大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龚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经调解,龚某某与张某某近亲属达成调解协议,龚某某赔偿张某某近亲属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326000元,取得张某某近亲属谅解。另查明,龚某某肇事后拨打电话报警,后逃离事故现场,并于当晚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一审法院认为】
被告人龚某某驾驶机动车辆在公共道路上超速行驶,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且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予惩处。龚某某肇事逃逸后又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又能积极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经济损失,获得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
【一审判决】
被告人龚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二审判决】
上诉人龚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改判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的,需同时具备负事故全责或者主要责任,行为人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就本案而言,交警部门就是根据龚某某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并且在事故发生后弃车离开现场认定其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即龚某某弃车离开现场的行为是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因此,原判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认定龚某某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且系交通肇事后逃逸。显然是对其逃逸行为重复评价,属于适用法律错误,依法应予纠正。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相关阅读:
· 被告人李某甲犯受贿罪、职务侵占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 未经许可搭建房屋并对外租售构成非法经营罪
· 强奸罪判处缓刑的七种情形
· 白某某用工业盐生产虾酱并销售 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 甲某犯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积极赔偿,得到被害人谅解,从轻处罚
更多经典案例:
· 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副部级)贪污、受贿、内幕交易案,获轻判
· 云南省原常委、统战部长、政协副主席黄毅受贿案,张智勇出庭辩护
· 贵州省原政协副主席周建琨受贿案开庭
· 张智勇主任成功代理轰动全国赵红霞不雅视频案
· 四川“黑老大”刘汉刘维全国特大涉黑系列案二审辩护
媒体对我们的原文报道:
· 张智勇律师就赵某某案件开庭审理接受东方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卫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快递乱象接受重庆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江苏卫视台电话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代写年终总结接受重庆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重庆新闻频道专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赵红霞案件开庭接受中新网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交警开房丢枪接受深圳都市频道采访
· 张智勇律师在安徽卫视出镜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