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2017年6月某日,陆某电话约被害人冯某在某酒店外见面,尔后伙同刘某对被害人冯某殴打,将其打倒在地。后陆某强迫冯某通过微信转款1万余元,并强迫冯某出具20万的欠条。事后经诊断,冯某的损伤程度达到重伤二级。
讨论内容:承办律师指出陆某涉嫌的罪名存在争议,主要存在于抢劫罪、敲诈勒索罪之间。承办律师认为,陆某对于20万的欠条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且卢某使用暴力与取得财物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该20万系冯某之前与陆某关于发票问题的相关事宜。律师团队对于承办律师的辩护思路表示赞同,除此之外对于微信转款1万余元系两人之间的经济往来,主要争议仍在于使用暴力与取得财物的因果关系认定。
阅读提示:鉴于对当事人信息、隐私的保密,故讨论的过程和详细信息没有全部展示,只展示相关的观点及思路。
讨论内容:承办律师指出陆某涉嫌的罪名存在争议,主要存在于抢劫罪、敲诈勒索罪之间。承办律师认为,陆某对于20万的欠条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且卢某使用暴力与取得财物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该20万系冯某之前与陆某关于发票问题的相关事宜。律师团队对于承办律师的辩护思路表示赞同,除此之外对于微信转款1万余元系两人之间的经济往来,主要争议仍在于使用暴力与取得财物的因果关系认定。
阅读提示:鉴于对当事人信息、隐私的保密,故讨论的过程和详细信息没有全部展示,只展示相关的观点及思路。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 相关阅读:
- · 智豪律师团队集结,周某涉嫌强奸案的辩护工作全面展开
- · 智豪律师团队集思广益,为龙某走私淫秽物品案辩护
- · 智豪律师事务所对黄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进行集体讨论、集体会诊
- · 智豪律师事务所对韩某涉嫌非法储存爆炸物罪进行集体讨论、集体会诊
- · 智豪律师事务所对王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进行集体讨论、集体会诊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