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李某某犯票据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2018-05-10来源:OpenLaw浏览次数:

被告人李某某,男,1985年12月20日出生。
曾因犯票据诈骗罪于2009年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罚金人民币二万元(2009年3月9日刑满释放)。
现因涉嫌犯票据诈骗罪于2013年9月4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30日被逮捕。
现羁押在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以京朝检刑诉(2013)273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某某犯票据诈骗罪,于2013年11月2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王天毅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李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某某于2013年8月20日,在本市朝阳区潘家园北京古玩城南门门口以“熊小勇”的名义使用一张票面为人民币3.2万元的伪造的转账支票,用于向胡某某结算人民币1万余元货款及套现人民币2万元。
后被告人李某某被查获归案。
上述事实,被告人李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公安机关、中国农业银行北京霍营分理处出具的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门窗加工计算单,伪造的转账支票,收条,刑事判决书及刑满释放证明书,证人胡×、赵×、方×的证言及辨认笔录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使用伪造的支票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票据诈骗罪,应予惩处。
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被告人李某某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鉴于被告人李某某能够如实供述罪行,故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
对于未能追缴的犯罪所得,依法责令被告人李某某退赔。
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  第一款  第(一)项  、第六十五条  第一款  、第六十七条  第三款  、第五十二条  、第五十三条  、第六十四条  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李某某犯票据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即自2013年9月4日起至2015年3月3日止。
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以内缴纳)。
二、责令被告人李某某退赔人民币三万零二百九十元,发还北京德洛斯铝塑门窗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相关阅读:
· 重庆沙坪坝区律师辩护 票据诈骗罪案例
· 重庆九龙坡区律师辩护 票据诈骗罪案例
· 重庆九龙坡区律师辩护 票据诈骗罪案例
· 被告人朱某某犯票据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 薛某某犯票据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更多经典案例:
· 中医扎针致人死亡?非法行医罪10年刑期变2年!
· 关押500天:零口供强奸案的无罪逆转
· 保住公职!监区长犯虐待被监管人罪,成功免于刑事处罚
· 41公斤炸药,非法储存爆炸物罪成功不起诉!
· 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副部级)贪污、受贿、内幕交易案,获轻判
媒体对我们的原文报道:
· 张智勇律师就赵某某案件开庭审理接受东方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卫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快递乱象接受重庆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江苏卫视台电话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代写年终总结接受重庆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重庆新闻频道专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赵红霞案件开庭接受中新网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交警开房丢枪接受深圳都市频道采访
· 张智勇律师在安徽卫视出镜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