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条文之本罪中的“国家事务”

2018-01-08来源:未知浏览次数: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保护的是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这三类计算机信息系统。其中,“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这两类的计算机系统较容易判断和识别。但何谓“国家事务”呢?是专指“国家秘密”的系统,还是只要涉及“政府事务”的系统就算是“国家事务”呢?

  前段时间,论者听说我们公安内部网的一个网站的WEB服务器被人非法侵入。该服务器存储着对“非公安人员”来说可能是保密的,对“公安人员”来说是公开的内容,当然,最重要的是该服务器承担着保证网站运行的责任。如果这个入侵者是一名“公安人员”,那么他是否就构成了我们今天讨论的主题: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呢?这个网站的服务器系统是否是“国家事务”系统呢?所以对“国家事务”的司法解释亟待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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