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期间有哪些限制,有什么规定?

2017-10-10来源:未知浏览次数:

监视居住既然是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类,就一定会对嫌疑人有相应的限制,那么监视居住期间有哪些限制,有什么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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