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叶某与李某双方因工程款发生纠纷,相约在某地进行谈判,谈判过程中再次发生争执。后叶某等人再次与李某发生口角并大家,叶某、孙某等人与李某、王某等人进行互殴。经鉴定李某轻伤二级、王某重伤二级。
讨论内容:承办律师主要就该案件王某的重伤能否认定为叶某的行为导致该问题提交律师团队讨论。承办律师指出,认定叶某对王某进行殴打并打到头部,致使王某进行倒地抽搐的证据仅限于言词证据,且与叶某的供述相矛盾。律师团队指出,此类案件中应严格审核证人是否适格,与本案有无利害关系,并可以此为理由向法院提交相关质证意见。除此之外,本案中的犯意提起者与组织者应严格认定,作用划分应明确。
阅读提示:鉴于对当事人信息、隐私的保密,故讨论的过程和详细信息没有全部展示,只展示相关的观点及思路
讨论内容:承办律师主要就该案件王某的重伤能否认定为叶某的行为导致该问题提交律师团队讨论。承办律师指出,认定叶某对王某进行殴打并打到头部,致使王某进行倒地抽搐的证据仅限于言词证据,且与叶某的供述相矛盾。律师团队指出,此类案件中应严格审核证人是否适格,与本案有无利害关系,并可以此为理由向法院提交相关质证意见。除此之外,本案中的犯意提起者与组织者应严格认定,作用划分应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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