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柯某,男,重庆某高校在校学生,以男扮女装在微信上结识朋友,在朋友圈中发送各种照片,诱使微信网友送钱。截至案发,共计骗取何某30000余元。何某知道真相后随即向警方报案,警方立案侦查后到将嫌疑人柯某等人带回办案单位调查,于同日对柯某刑事拘留,羁押于重庆市某区看守所。
二、接受委托:
柯某到案后,其家属慕名至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咨询,智豪律师向家属了解相关案情,为其讲解法律规定,柯某家属看到智豪律师的专业和实力,决定委托智豪律师担任其辩护律师,为其进行辩护。
三、团队讨论:
接受委托后,智豪律师到检察机关查阅案卷材料,并到看守所会见了当事人。承办律师通过与柯某沟通,发现柯某在大学里学习成绩优异,系该校学生会主席,还代表学校参加过多次比赛,为学校获得殊荣,其本次涉案主观恶性不深,并提交团队会议讨论。智豪律师事务所在其特有的团队讨论会议上对柯某的量刑情节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分析,具体流程如下:首先,由主办律师对本案向团队所有律师介绍基本案情;其次,团队所有律师讨论案情,并结合自身多年办案经验对本案各抒己见,献计献策;最后,主办律师对团队讨论意见进行汇总研究。
四、律师辩护:
1.在审查起诉阶段为当事人争取被害人谅解
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智豪律师查阅全案证据后多次将案件提交团队讨论,为柯某制定最佳辩护方案。智豪律师提出,由于柯某系在校学生,且其家属愿意代其向被害人进行赔偿,故希望能够得到被害方的谅解。智豪律师也就柯某本人的社会危害性等方面,向侦查机关及检察机关提交了取保候审、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申请。
2.法庭辩护谢某争取轻刑
庭审中,智豪律师就公诉人当庭举示的证据一一质证。辩论阶段,智豪律师提出,柯某具有坦白情节,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全部的犯罪事实,并充分表现出了认罪悔罪的态度,主观恶性不深。同时,被告人家属愿意赔偿被害人损失,希望能够得到被害人的谅解。从刑罚的谦抑性角度来看,许某系在校大学生,希望法院可以从挽救、教育的角度考虑对其判处缓刑。
五、案件结果:
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六、关联法律法规: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柯某,男,重庆某高校在校学生,以男扮女装在微信上结识朋友,在朋友圈中发送各种照片,诱使微信网友送钱。截至案发,共计骗取何某30000余元。何某知道真相后随即向警方报案,警方立案侦查后到将嫌疑人柯某等人带回办案单位调查,于同日对柯某刑事拘留,羁押于重庆市某区看守所。
二、接受委托:
柯某到案后,其家属慕名至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咨询,智豪律师向家属了解相关案情,为其讲解法律规定,柯某家属看到智豪律师的专业和实力,决定委托智豪律师担任其辩护律师,为其进行辩护。
三、团队讨论:
接受委托后,智豪律师到检察机关查阅案卷材料,并到看守所会见了当事人。承办律师通过与柯某沟通,发现柯某在大学里学习成绩优异,系该校学生会主席,还代表学校参加过多次比赛,为学校获得殊荣,其本次涉案主观恶性不深,并提交团队会议讨论。智豪律师事务所在其特有的团队讨论会议上对柯某的量刑情节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分析,具体流程如下:首先,由主办律师对本案向团队所有律师介绍基本案情;其次,团队所有律师讨论案情,并结合自身多年办案经验对本案各抒己见,献计献策;最后,主办律师对团队讨论意见进行汇总研究。
四、律师辩护:
1.在审查起诉阶段为当事人争取被害人谅解
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智豪律师查阅全案证据后多次将案件提交团队讨论,为柯某制定最佳辩护方案。智豪律师提出,由于柯某系在校学生,且其家属愿意代其向被害人进行赔偿,故希望能够得到被害方的谅解。智豪律师也就柯某本人的社会危害性等方面,向侦查机关及检察机关提交了取保候审、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申请。
2.法庭辩护谢某争取轻刑
庭审中,智豪律师就公诉人当庭举示的证据一一质证。辩论阶段,智豪律师提出,柯某具有坦白情节,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全部的犯罪事实,并充分表现出了认罪悔罪的态度,主观恶性不深。同时,被告人家属愿意赔偿被害人损失,希望能够得到被害人的谅解。从刑罚的谦抑性角度来看,许某系在校大学生,希望法院可以从挽救、教育的角度考虑对其判处缓刑。
五、案件结果:
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六、关联法律法规: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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