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某涉嫌盗窃罪被大足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2017-06-07来源:未知浏览次数:

       被告人赵某某,男,1997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002251997********,汉族,初中文化,农民,重庆市大足区人,住重庆市大足区**镇**村**号。因涉嫌盗窃罪,于2017年3月13日被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12日被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决定取保候审
  本案由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赵某某涉嫌盗窃罪,于2017年4月26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当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并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7年2月22日19时许,被告人赵某某翻窗进入被害人杜某某位于重庆市大足区凤凰城**幢**家中行窃,盗走一台黑色戴尔牌笔记本电脑、100元人民币现金、一个黑色起亚牌 K5小轿车遥控钥匙、一部银色苹果牌6手机。经认定,该苹果牌手机价值人民币2365元。
2017年3月12日,被告人赵某某被抓获归案。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物证手机等;
2.抓获经过、户籍信息、情况说明等书证;
3.证人周某某的证言;
4.被害人杜某某的陈述;
5.被告人赵某某的供述和辩解;
6.价格认定结论书;
7.勘验、辨认、检查笔录及照片;
8.视听资料。
  本院认为,被告人赵某某入户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可以从轻处罚。特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 
检察官:曾海燕 
检察官助理:鲍继 
2017年5月11日 
 


来源: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相关阅读:
· 胡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被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 李某某涉嫌故意伤人罪被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 陈某某涉嫌盗窃罪被涪陵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 高某某、蒋某某等涉嫌聚众斗殴罪被涪陵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 孙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被涪陵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更多经典案例:
· 中医扎针致人死亡?非法行医罪10年刑期变2年!
· 关押500天:零口供强奸案的无罪逆转
· 保住公职!监区长犯虐待被监管人罪,成功免于刑事处罚
· 41公斤炸药,非法储存爆炸物罪成功不起诉!
· 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副部级)贪污、受贿、内幕交易案,获轻判
媒体对我们的原文报道:
· 张智勇律师就赵某某案件开庭审理接受东方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卫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快递乱象接受重庆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江苏卫视台电话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代写年终总结接受重庆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重庆新闻频道专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赵红霞案件开庭接受中新网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交警开房丢枪接受深圳都市频道采访
· 张智勇律师在安徽卫视出镜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