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某某、唐某甲涉嫌盗窃罪一案大足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

2017-04-06来源:未知浏览次数: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系西南地区首家专做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代理了赵红霞、刘汉刘维系列、厦大教授艳照门案、四川交警开房丢枪、李昌奎、四川送不作为锦旗被拘案、数百件厅处级贪污贿赂案等三千余件刑事辩护案例。专做刑案-----智豪更专业!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0236156



       被告人唐某某,男,1955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102111955********,汉族,小学文化,无业,重庆市江北区人,住重庆市江北区**村**幢**号(户籍所在地:重庆市江北区**路**号1-4)。因犯故意伤害罪,于1976年4月25日被原四川省大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1980年被改判为有期徒刑八年,服刑期间因犯盗窃罪,于1981年5月20日被原四川省永川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因犯盗窃罪,分别于1994年被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于2008年1月17日被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于2011年5月30日被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于2015年2月16日被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于2016年3月16日被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因涉嫌盗窃罪,于2017年2月25日被大足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9日经本院批准,次日由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唐某甲,男,1957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102031957********,汉族,初中肄业,无业,重庆市大渡口人,住重庆市大渡口区**庙**号附**号。因盗窃罪,分别于1988年7月22日被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于 2004年6月2日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本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因犯盗窃罪,于2015年2月27日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2015年4月25日刑满释放。因涉嫌盗窃罪,于2017年2月20日被大足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9日经本院批准,次日由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唐某某、唐某甲涉嫌盗窃罪,于2017年3月15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17年3月16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7年2月14日8时许,被告人唐某某、唐某甲在重庆市大足区**医院一楼化验科,由唐某甲负责掩护遮挡旁人视线,唐某某负责实施扒窃,将正在抽血的黄某某外衣左侧内荷包里的一黑色钱夹扒走,该钱夹内有现金人民币2900元,后二人将赃款平分。
2017年2月20日,被告人唐某甲被抓获归案;2017年2月25日,被告人唐某某在重庆市大足区南门派出所投案自首。唐某某、唐某甲案发后全额返还了赃款。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领条、刑事判决书及释放证明等书证;
2.被害人黄某某的陈述;
3.被告人唐某某、唐某甲的供述和辩解;
4.辨认笔录等;
5.监控视频。
       本院认为,被告人唐某某、唐某甲在公共场所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二人的刑事责任。被告人唐某某、唐某甲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对其处罚还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告人唐某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对其处罚还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告人唐某甲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对其处罚还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之规定,将唐某某、唐某甲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 
检察员:卢艳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七日
 


来源: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相关阅读:
· 胡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被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 李某某涉嫌故意伤人罪被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 陈某某涉嫌盗窃罪被涪陵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 高某某、蒋某某等涉嫌聚众斗殴罪被涪陵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 孙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被涪陵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更多经典案例:
· 中医扎针致人死亡?非法行医罪10年刑期变2年!
· 关押500天:零口供强奸案的无罪逆转
· 保住公职!监区长犯虐待被监管人罪,成功免于刑事处罚
· 41公斤炸药,非法储存爆炸物罪成功不起诉!
· 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副部级)贪污、受贿、内幕交易案,获轻判
媒体对我们的原文报道:
· 张智勇律师就赵某某案件开庭审理接受东方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卫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快递乱象接受重庆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江苏卫视台电话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代写年终总结接受重庆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重庆新闻频道专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赵红霞案件开庭接受中新网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交警开房丢枪接受深圳都市频道采访
· 张智勇律师在安徽卫视出镜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