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交通肇事致人死亡 智豪辩护成功争取缓刑

2020-04-11来源:未知浏览次数:

随着现在快节奏生活,每年中国发生的交通事故逐年增加。在一方为机动车、另一方为行人的场合,非常容易造成人身伤害,甚至死亡。为此,刑法第133条确定了交通肇事罪,规定,造成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同时,还面临着非常高的赔偿责任。
一、林某交通肇事致人死亡
2020月3月的一个周末,一个陌生的电话打给智豪律师,电话那头急急慌慌地说自己开车撞了人,想要得到帮助。智豪一方面安抚对方的情绪,安排当事人来律所进行接待;另一方面立即安排资深律师为其提供免费的咨询意见。经过智豪律师的耐心解读,林某情绪慢慢平复下来,并决定委托智豪团队担任辩护人。智豪团队接受委托后,立即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
二、智豪介入化解难点
智豪团队立即约见承办法官,要求当面陈述法律意见。智豪团队提出本案虽后果严重,但被告人林某具备自首、认罪态度好、积极赔偿等情节,属于犯罪较轻。沟通过程中,智豪团队了解到,本案的难点实际上在于被害人委托律师后提高价码,不愿轻易接受赔偿。在智豪团队要求下,承办法官安排双方当事人、律师进行调解。智豪团队立即主动约见对方当事人、律师。在智豪团队的协商下,对方终于改变态度,不再要求法院从重判处肖某,从而愿意与林某达成了赔偿谅解协议,大幅降低了对方不合理赔偿要求,减少了肖某的经济损失。同时,智豪团队立即准备相关证据材料,以便向法庭提出对肖某定罪量刑有利证据。
三、庭审激辩,成功缓刑
短短的两天准备时间后,智豪团队经过商讨后确定了本案的辩护思路。在法庭上智豪团队除了继续提出自首、认罪态度好、已达成谅解协议外,更针对本案的关键证据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提出异议,不能将认定书确定的林某承担全部责任作为交通事故发生的唯一根据,本案被害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对此,公诉人也没有提出异议。最终法庭完全采纳智豪团队的辩护意见,认定林某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这个判决结果不仅符合法律规定,而且对林某的8岁儿子、心急如焚的父亲来说无疑是种温暖的关怀。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相关阅读:
· 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是否包括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 附带民事诉讼,交通肇事罪中死亡赔偿金的适用
· 肖某交通肇事致人死亡 智豪辩护成功争取缓刑
更多经典案例:
· 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副部级)贪污、受贿、内幕交易案,获轻判
· 云南省原常委、统战部长、政协副主席黄毅受贿案,张智勇出庭辩护
· 张智勇辩护的贵州原副省长李再勇职务案宣判
· 受贿1185万到185万,消失的千万巨款去哪里了?
· 贵州省原政协副主席周建琨受贿案开庭
媒体对我们的原文报道:
· 张智勇律师就赵某某案件开庭审理接受东方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卫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快递乱象接受重庆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江苏卫视台电话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代写年终总结接受重庆卫视采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重庆新闻频道专访
· 张智勇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赵红霞案件开庭接受中新网采访
· 张智勇律师就交警开房丢枪接受深圳都市频道采访
· 张智勇律师在安徽卫视出镜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复制成功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