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豪每案必议案例讨论会是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独创的一项品牌制度,即每周五下午召开会议,提交所有在办案件,并由全体律师进行讨论,共同形成辩护意见的一项工作制度。每案必议讨论会自2009年以来,迄今已开展了325期,累计讨论过两千余件案件,其中不乏一些大案要案,如重庆不雅视频赵红霞案、云南强奸杀人李昌奎案、刘汉刘维全国特大涉黑系列案件等,智豪承办的案例还多次被《刑事审判参考》收录,以供各地法院参考。
2015年11月13日,第326期每案必议团队讨论会如期召开,根据律师们提交申请的数据,共有6件案例需要讨论。本次会议由智豪所罗林律师主持。
第一件案件是黄某被杀案。智豪律师接受被害人黄某家属委托作为本案的代理律师,本案现处于审查起诉阶段。承办律师在介绍完基本案情和相关法律规定后,指出黄某家属强烈要求判处犯罪嫌疑人周某死刑。所里律师围绕死刑的适用标准,从周某是预谋杀害黄某,作案工具多样且手段极其残忍,在杀害黄某后还扬言并准备杀害黄某家人、人身危险性极大等方面论述本案符合死刑的适用条件。
第二件案件是雷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承办律师在介绍完基本案情和相关法律规定后,提出讨论本案的定罪问题。若要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那么本案中的利用职务便利如何界定?所里律师根据本案的证据情况,认为雷某在本案中的行为与其职务没有关系,没有利用职务之便;且根据现有的证据材料,行贿人无法确定,建议承办律师可以考虑相关方面的问题。此外,对于本案相关证据三性问题也应当考虑。
第三件案件是吴某贩卖毒品案。承办律师在介绍完基本案情和相关法律规定后,指出本案中对吴某最为不利的三个证据,且吴某对自己的辩解无任何证据支撑。主要讨论的是能否用DNA鉴定锁定吴某?所里律师建议重点核实鉴定程序的问题,且需要注意所有的证据能否形成证据锁链,达到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
第四件案件是方某贩卖毒品案。承办律师在介绍完基本案情和相关法律规定后,提出本案主要讨论的是证据问题。承办律师通过会见方某和认真分析案卷材料,准备申请排除非法证据。所里律师根据办案经验提出自己的意见供承办律师参考。
第五件案件是杨某组织卖淫案。本案是二审案件。承办律师提出讨论的问题焦点是想要推翻一审认定的事实,认为杨某应是组织卖淫罪的从犯或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所里律师提出:首先,从犯意的提出、犯罪预谋、组织分工和赃款分配等方面分析,杨某都是处于辅助和从属地位;其次,从证据来看,本案中认定共谋的证据和杨某参与管理的证据都是不充分的,不能以此来认定杨某的主犯地位作用。
第六件案件是吕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承办律师在介绍完基本案情和相关法律规定后,提出本案讨论的是吕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所里律师首先梳理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犯罪构成和本质特征,再把吕某的行为与之比较后,均发表自己的意见。
注:为尊重和保护当事人及委托人隐私,以上均为化名。
团队讨论参加人员:
专家团队:
陈伟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刑法学博士、博士后
闫峰 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博士
刑辩精英团队:
张智勇 张军 余华宾 陈文远 石宗初 罗林 段文彬 朱凯来 彭轶平 白刚 马选刚 张俊 汪华勇 熊杰 唐华 刘珺 陈静 郭亦菲 邓晓琴 陈启建 秦亚 刘杏华 袁梅 刘源圆 张公典 马一夫 康蓉 冉旭 谢思高 代科 李承轩 李华薇 罗阳春 肖椿容
2015年11月13日,第326期每案必议团队讨论会如期召开,根据律师们提交申请的数据,共有6件案例需要讨论。本次会议由智豪所罗林律师主持。
第一件案件是黄某被杀案。智豪律师接受被害人黄某家属委托作为本案的代理律师,本案现处于审查起诉阶段。承办律师在介绍完基本案情和相关法律规定后,指出黄某家属强烈要求判处犯罪嫌疑人周某死刑。所里律师围绕死刑的适用标准,从周某是预谋杀害黄某,作案工具多样且手段极其残忍,在杀害黄某后还扬言并准备杀害黄某家人、人身危险性极大等方面论述本案符合死刑的适用条件。
第二件案件是雷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承办律师在介绍完基本案情和相关法律规定后,提出讨论本案的定罪问题。若要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那么本案中的利用职务便利如何界定?所里律师根据本案的证据情况,认为雷某在本案中的行为与其职务没有关系,没有利用职务之便;且根据现有的证据材料,行贿人无法确定,建议承办律师可以考虑相关方面的问题。此外,对于本案相关证据三性问题也应当考虑。
第三件案件是吴某贩卖毒品案。承办律师在介绍完基本案情和相关法律规定后,指出本案中对吴某最为不利的三个证据,且吴某对自己的辩解无任何证据支撑。主要讨论的是能否用DNA鉴定锁定吴某?所里律师建议重点核实鉴定程序的问题,且需要注意所有的证据能否形成证据锁链,达到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
第四件案件是方某贩卖毒品案。承办律师在介绍完基本案情和相关法律规定后,提出本案主要讨论的是证据问题。承办律师通过会见方某和认真分析案卷材料,准备申请排除非法证据。所里律师根据办案经验提出自己的意见供承办律师参考。
第五件案件是杨某组织卖淫案。本案是二审案件。承办律师提出讨论的问题焦点是想要推翻一审认定的事实,认为杨某应是组织卖淫罪的从犯或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所里律师提出:首先,从犯意的提出、犯罪预谋、组织分工和赃款分配等方面分析,杨某都是处于辅助和从属地位;其次,从证据来看,本案中认定共谋的证据和杨某参与管理的证据都是不充分的,不能以此来认定杨某的主犯地位作用。
第六件案件是吕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承办律师在介绍完基本案情和相关法律规定后,提出本案讨论的是吕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所里律师首先梳理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犯罪构成和本质特征,再把吕某的行为与之比较后,均发表自己的意见。
注:为尊重和保护当事人及委托人隐私,以上均为化名。
团队讨论参加人员:
专家团队:
陈伟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刑法学博士、博士后
闫峰 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博士
刑辩精英团队:
张智勇 张军 余华宾 陈文远 石宗初 罗林 段文彬 朱凯来 彭轶平 白刚 马选刚 张俊 汪华勇 熊杰 唐华 刘珺 陈静 郭亦菲 邓晓琴 陈启建 秦亚 刘杏华 袁梅 刘源圆 张公典 马一夫 康蓉 冉旭 谢思高 代科 李承轩 李华薇 罗阳春 肖椿容
免责声明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更不作为营利使用。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作删除处理。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著作权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在两周内速来电、来函与智豪团队联系,本网承诺会及时删除处理。来电请拨打02363891336、13310240199。
- 相关阅读:
- · 【智豪每案必议25年1121】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受贿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合同诈骗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 · 【智豪每案必议25年1114】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诈骗罪、过失致人死亡罪、非法制造爆炸物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寻衅滋事罪、合同诈骗罪等罪名的
- · 【智豪每案必议25年1107】受贿罪、贪污罪、行贿罪、抢劫罪、合同诈骗罪、诈骗罪、组织卖淫罪等罪名的案件进行了集体讨论。
- · 【智豪每案必议25年1031】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开设赌场罪、妨害药品管理罪、组织卖淫罪、故意杀人罪等罪名的案件进行
- · 【智豪每案必议25年1024】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洗钱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挪用公款罪、诈骗罪、行贿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我们的团队
更多>>
首席律师动态
亲办案例
查看更多罪名亲办案例
zhihaolawyer

微信号:zhihaolawyer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咨询


















电话咨询
地图导航
微信咨询